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专栏全市

首页>区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职能> 下属单位

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日期: 2025-09-18 来源: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办公时间:夏季:从5月1日至9月30日,9:00—12:30;14:30—18: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冬季:从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景路123号

 邮政编码:402360

 联系电话:023-43722168

 职能职责

   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承担社会保险经办相关辅助性、事务性等具体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市、区关于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参与拟订本统筹区内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年度基金的预算决算方案并贯彻执行等。

3开展社会保险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参保登记、基金筹集(不含居民养老保险)和支付等经办工作,承担养老保险的关系转移、接续、审核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承担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4执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财务工作。承担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的核算、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核算、调整、支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付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支付、管理等工作

5承担社会保险网络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及运行、管理、社会保险经办和档案标准化建设工作。承担信息统计和社保卡等数据库管理服务工作。

6.协助主管部门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承担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资格的协议管理。协助主管部门参与对参保单位、个人及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的稽核工作。承担对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参保征缴、待遇支付等业务经办的内控。

7提供社保政策服务。开展社保业务咨询查询、政策宣传、信访接待、举报投诉及办理。

8开展业务指导。承担全区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业务培训。承担指导各镇街社会保险业务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破产、兼并、关闭、解散企业处置有关社会保险工作的业务指导。

9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