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夏季:从5月1日至9月30日,9:00—12:30;14:30—18: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冬季:从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43722054
办公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五星大道中段276号
政府网站: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实施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就业援助政策,牵头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组织实施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六)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办上级表彰奖励的评选推荐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承办区政府干部任免事项。
(七)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八)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九)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落实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人力社保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管辖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机关文电、会务、安全、机要、保密、档案、机构编制、目标管理、营商环境、信息化建设、改革、行政后勤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建议、议案、提案;承担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日常工作。
(二)就业和人才促进科:综合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人才工作;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高层次人才服务和人才国际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实施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拟订就业创业规划、年度计划、就业创业政策;负责指导和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政府序列和镇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事项;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考核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承办上级表彰奖励的评选推荐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承办区政府干部任免事项;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加挂重庆市大足区职称改革办公室牌子: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职称改革工作,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和职称考试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等工作,协助搞好专业技术人员聘后管理工作;负责高级专门人才的规划、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退休人员管理科: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作。承担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等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及相关政策解答工作,负责易地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劳动保障监察科的: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查处辖区内用人单位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牵头协调处理劳动者维权工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年度书面审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承担劳动保障法规宣传教育,提供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的管理工作;规范监督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指导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工作。
(七)信访工作科:职责保持不变,仍为贯彻落实国家信访条例和重庆市信访条例;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处理来信办理、来访接待工作;组织协调处理涉及领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并提出处理建议;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情况。
(八)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依法监督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及运营机构资格标准,受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事项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监督人员和经办机构稽核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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