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向四川宝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催告书》的公告
四川宝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3年3月15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催告决定,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通过邮政EMS邮寄,邮政部门反馈的信息为电话联系无果、上门无人并退回。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催告书》(大足人社监罚催告﹝2023﹞2号),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该催告决定书(联系人:徐建军,联系电话:023-43737867,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中段276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催告书》(大足人社监罚催告﹝2023﹞2号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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