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9072968x9/2020-005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 发布日期 ] | 2016-02-17 |
[ 成文日期 ] | 2016-02-17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9072968x9/2020-005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 发布日期 ] | 2016-02-17 |
[ 成文日期 ] | 2016-02-17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消防支队2016年度外聘文职人员招聘启事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消防支队
2016年度外聘文职人员招聘启事
根据实际需要,重庆市大足区公安消防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文职人员。欢迎有志之士积极投身于消防工作,为国家和消防事业贡献力量。
一、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聘用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党、忠于祖国,热爱消防事业。
(二)年龄及学历要求。年满22周岁且不超过40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其他条件。安心工作,身心健康,仪表端庄,思维敏捷。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一)辅助执法文员3名:有良好的公文写作功底,熟练使用电脑、office等办公设备软件。具备基本的建筑识图能力或法律专业,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相关待遇
(一)工资:转正后工资2000余元/月。后按年限及级别定期增加。
(二)外聘人员在我支队工作期间,支队按照社保相关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五险一金。
(三)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公休,特殊情况除外。
三、报名程序
(一)应聘人员如实撰写个人简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1305538293@qq.com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日。
(二)接到面试通知后,应聘人员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三张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从签订聘用合同时起算。首次聘用的有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聘用合同期满,凡岗位需要且考核合格的,可续订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43720405,15223380101
单位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南环路177号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消防支队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