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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9072968x9/2020-005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发布日期 ] 2016-02-17
[ 成文日期 ] 2016-02-17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9072968x9/2020-005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发布日期 ] 2016-02-17
[ 成文日期 ] 2016-02-17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消防支队2016年度外聘文职人员招聘启事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消防支队

2016年度外聘文职人员招聘启事

  

根据实际需要,重庆市大足区公安消防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文职人员。欢迎有志之士积极投身于消防工作,为国家和消防事业贡献力量。

一、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聘用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党、忠于祖国,热爱消防事业。

(二)年龄及学历要求。年满22周岁且不超过40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其他条件。安心工作,身心健康,仪表端庄,思维敏捷。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一)辅助执法文员3名:有良好的公文写作功底,熟练使用电脑、office等办公设备软件。具备基本的建筑识图能力或法律专业,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相关待遇

(一)工资:转正后工资2000余元/月。后按年限及级别定期增加。

(二)外聘人员在我支队工作期间,支队按照社保相关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五险一金。

(三)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公休,特殊情况除外。

三、报名程序

(一)应聘人员如实撰写个人简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1305538293@qq.com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31日。

(二)接到面试通知后,应聘人员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三张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从签订聘用合同时起算。首次聘用的有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聘用合同期满,凡岗位需要且考核合格的,可续订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4372040515223380101

单位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南环路177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消防支队

201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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