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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9072968x9/2026-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法制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6-01-19
[ 成文日期 ] 2026-01-19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9072968x9/2026-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法制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6-01-19
[ 成文日期 ] 2026-01-19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5年,大足区人力社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重庆市、大足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要求,紧扣“依法行政、服务民生、保障发展”主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以多元化解行政争议、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抓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民生保障、劳动监察、社保经办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为大足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社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人社法治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局党委每月定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会议,对党的最新路线、方针和政策进行全方位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人社领域的工作指导和安排。每季度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工作、每月集体学新政策和法规,每年全体在职在编人员积极参加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二、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规范人社行政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统筹推进人社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牵头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将法治建设纳入人社系统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主要负责人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责任机制。全年主持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4次,研究解决行政复议、劳动仲裁、行政执法等重点难点问题7项,确保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优化人社法治环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聚焦社会保险征缴、劳动用工监管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5次,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年对政务合同、采购等开展合法性审查13件,审查通过率100%,确保行政决策于法有据。

三、2025年法治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推进行政职能转变

1. 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社保服务水平。在数字化浪潮下,人力社保局通过设置一窗综办、一网通办,让群众线上线下办事更方便。通过线上办事平台实现“一次不跑”和“最多跑一次”的服务目标,显著提升了群众办事体验。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精准匹配求职者与岗位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推荐服务。利用数字化手段,群众可通过手机APP或网站查询社保缴费记录、待遇发放情况等信息。通过建立141基层智治体系,将人社服务延伸到基层社区和乡村。群众可通过基层服务站点或线上平台,就近办理人社业务,享受便捷的服务。通过建立数字工作台,人社部门可实时动态查看就业、社保、劳动仲裁调解等数据,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政府、市人力社保局的文件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在我局政务官网上开设专栏,对人社服务事项清单、行政执法许可审批程序、社会保障、就业人才、政府采购等信息依法公开,依申请公开1件、发布政务信息1981条。

(二)持续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1. 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管理。对与上位法冲突、不适应“放管服”改革要求或超出实际管理需要的文件,及时予以修订或废止,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坚持有件必审、有件必备、有错必纠、有件必公开。开展采购、招标等项目公平竞争自查工作,对企业实施竞业限制进行合规指引。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合格率达百分之百,在2024年川渝市场监管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交叉互评工作中,我局位列所抽查单位第一名,所抽查项目全部为优。

2. 推动普法宣传走深、走实。一方面,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针对大学生、农民工、新业态用工等重点群体,突出人才新政策的宣传力度,线上服务3000余人次;大力宣传《民法典》《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开展职业培训,大学生进企业实践活动共计开展4次;针对企业,开展用工管理和公共风险专题培训与讲座26次;针对建筑领域开展现场座谈与指导12次。另一方面,加强社会保障普法宣传:以《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中心,开展法律专题讲座,邀请区法院、劳动仲裁院、司法局等专业人员入企宣讲、播放普法宣传微视频,举办工伤预防培训3场,约300人参加培训活动。

(三)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积极响应国务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对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普及和执法程序规范培训3次,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对企业劳动用工加强管理和指导,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百分之九十六以上。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在劳动用工、人力资源市场等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治理欠薪专项行动2次,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等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为重点,处置欠薪线索1276条,实现两清零目标,妥善化解破产停工重大拖欠案件3件,全年化解欠薪隐患232个,为3111名劳动者协调支付工资2810万元,无到市上访、督办通报事件,无较大负面舆情事件。

(四)持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 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今年,我局聘用法律顾问2名,参与行政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合同审查与法律事务处理、行政复议和诉讼13次,我局协同区司法局对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建立培训考核、工作规范化等机制来保障其有效履职。

2. 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是大力推行“人社+工会+法院”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成功打造了“调仲诉”有机衔接的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引入区工会调解员常驻仲裁院机制,截至目前,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544件,涉及农民工欠薪、工伤赔偿等案件544件,开展法律援助30件,服务职工600余人,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2000万多元。二是为防止虚假诉讼、防范群体性案件风险,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启动“三部门协同处置机制”,今年,围绕案件开展联席会议5次、裁审衔接会1次,发生行政复议5件、行政诉讼47件,收到检察建议书1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三是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其他部门共同入驻区综治中心群众接待窗口。通过集中办公、协同联动,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与调处,有利于凝聚多方力量,优化调解资源,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四、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思维运用方面还需加强,人力社保部门涉及法律、法规、政策等多,部分科室在运用方面还需进一步适应新老政策之间的衔接。

二是用法创新方面还需加强,在大数据应用上,还需要提升认识,提高业务水平。例如,劳动监察与全区综合执法在数据共享方面。

三是政策宣传方面还需加强,部分企业对人力社保政策还不是非常了解,特别是社保参保、用工风险方面的政策。

五、2026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深化理论学习,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构建常态化学习机制,切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计划,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学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队伍专项培训,每月组织法律知识、执法程序及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执法行为规范透明,杜绝“逐利执法”等突出问题。切实把依法行政、为民服务放在工作的首位,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的每一项政策,贴心服务好每一位群众。

(二)加强欠薪问题依法治理,推动劳资关系和谐发展

一是多部门联动合力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社会普法宣传,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依法扎实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大工程建设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加大执法惩戒力度,对欠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形成治理欠薪的强大合力。

二是完善劳动争议仲裁领域有关欠薪问题的工作机制。“仲裁+监察”联合督办‌,对10人以上欠薪案件,仲裁机构与劳动监察大队组成专班,由仲裁员负责法律程序,监察员同步调查企业违法用工行为。通过“仲企共建”(仲裁机构与企业协同共建)模式可深度融合法治力量与企业自治,实现欠薪问题源头预防与高效化解。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套餐,包括:劳动合同模板优化(明确工资支付周期、服务期条款)、薪酬制度合规性审查(杜绝“每月发生活费、年终结算”等违规模式)、典型案例风险警示(如某物业公司濒临破产与众工作人员调解工资债权)等。

(三)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一是探索“文章+视频”模式,通过社交媒体、官方网站等平台,发布社保政策解读、业务办理指南等内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精准权威的咨询解答。

二是在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整治、人力资源市场清理等专项行动时,执法人员将执法过程转化为普法课堂,现场宣讲政策法规,增强一线劳动者法治意识,进一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是在“12·4”国家宪法日、妇女维权日等节点,联合总工会、司法部门开展专题宣传,结合案例解读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群众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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