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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79072968x9/2023-00065 | [ 发文字号 ] | 大足人社监列决字〔2023〕1号 |
[ 主题分类 ] |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监察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03-20 |
[ 成文日期 ] | 2023-03-20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9072968x9/2023-00065 |
[ 发文字号 ] | 大足人社监列决字〔2023〕1号 |
[ 主题分类 ] |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监察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03-20 |
[ 成文日期 ] | 2023-03-20 |
[ 有效性 ] |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21442516XJ
法定代表人:马麦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5201**********2435
经调查,你单位在大足龙水汇金星天地项目工程中拖欠吴显权砖工班组58名劳动者2021年3月-2021年9月期间的工资400440.89元。2023年2月23日,我局向你单位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大足人社监理〔2023〕1号),你单位逾期未支付。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现我局决定:将你单位以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马麦秋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19日。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你单位如已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满6个月,可书面提交申请、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证据、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向我局提出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