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9072968x9/2022-0023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监察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9-09 |
[ 成文日期 ] | 2022-09-09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9072968x9/2022-0023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监察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9-09 |
[ 成文日期 ] | 2022-09-09 |
[ 有效性 ] |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四川宝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惩戒单位:四川宝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C5N041J
直接负责人:阳建国,身份证号码:5110**********6717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岳府街38号1栋1单元13层1302号
经调查,你单位在大足区互利汽车修理厂、大足区棠香徐记汽修厂、重庆市大足区汉中汽车修理厂项目中拖欠92名工人工资874211元。2022年8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徐建军、李光奎现场向你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大足人社监令〔2022〕10号),你单位逾期未支付,且现场大量工人聚集讨薪,情节严重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2022年8月31日,我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大足人社监列告字〔2022〕5号),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现我局决定:将你单位以及直接负责人阳建国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2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9日。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如已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满6个月,可书面提交申请、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证据、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向我局提出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中段276号
联系人:徐建军、李光奎
联系电话:023-43737867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