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9072968x9/2022-00060 | [ 发文字号 ] | 大足人社监列决〔2022〕1号 |
[ 主题分类 ] | 监察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3-08 |
[ 成文日期 ] | 2022-03-07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9072968x9/2022-00060 |
[ 发文字号 ] | 大足人社监列决〔2022〕1号 |
[ 主题分类 ] | 监察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3-08 |
[ 成文日期 ] | 2022-03-07 |
[ 有效性 ] |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天津铁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惩戒单位:天津铁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四和,身份证号码:4325**********749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3409781606
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崔黄口镇地毯商贸城8号楼3门106室
经调查,你单位在大足31075工程项目中拖欠381名劳动者2020年8月-2021年5月期间的工资6481314元。2022年1月12日,我局向你单位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大足人社监理〔2022〕3号),你单位逾期未支付。2022年2月27日,我局向你单位送达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告知书》(大足人社监列告〔2022〕1号),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将你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肖四和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2年3月 7日至2025年3月6日。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自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之日起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满6个月,可书面提交申请、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证据、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向我局提出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你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中段276号
联系人:徐建军、李光奎
联系电话:023-43737867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