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9072968x9/2021-0042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社会保障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12-31 |
[ 成文日期 ] | 2020-12-31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9072968x9/2021-0042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社会保障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12-31 |
[ 成文日期 ] | 2020-12-31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20年第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根据《重庆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6〕289号)相关规定,现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社会公布:
重庆民蔬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和加班费案
2020年10月26日,大足区人力社保局接到投诉,称重庆民蔬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5MA60ENNQ6J)存在拖欠劳动报酬和加班费的行为。经查,重庆民蔬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武兵,公司地址为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棠凤路327号2-7附3号,共拖欠2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和加班费共22746.1元。2020年11月23日,大足区人力社保局依法做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大足人社监令﹝2020﹞8号)(大足人社监令﹝2020﹞9号),责令该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和加班费,该公司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支付。2020年12月2日,大足区人力社保局依法做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大足人社监理﹝2020﹞6号)(大足人社监理﹝2020﹞7号),责令该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和加班费22746.1,并加付赔偿金11373.05元,共计34119.15元。对该公司拒不履行整改指令的行为,大足区人力社保局于2020年12月2日依法做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大足人社监罚﹝2020﹞2号)(大足人社监罚﹝2020﹞3号),处罚款30000元。目前,该单位未履行处理和处罚决定,下一步大足区人力社保局将依法向大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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