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主评价政策解读
1.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背景是什么?
答: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技能人才评价是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先后通过推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职业资格等制度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评价。2019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人社部于2020年7月明确提出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时间表,并就退出目录后续有关工作作出安排。
2.什么是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答:就是把技能人才评价权“放权”给企业。技能人才水平高低由企业评定,官方认可。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工种岗位评价规范,根据企业生产和人力资源管理的需要,对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各类用工人员)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准入类职业资格不纳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范围。)
3.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优势是什么?
答:(1)自主评价不仅有利于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也是企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能留住人才,对企业的稳岗就业有很大帮助。
(2)打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职称评审,落实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要求,逐步扩大贯通领域,能扩尽扩,能融尽融。
(3)企业按规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设的证书查询系统,向社会公开。
(4)备案企业也可以申请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为其它中小企业和社会人员提供人才评价服务。
4.技能等级证书有什么用处?
答:企业按规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人社部建立的证书查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让员工手里有证书,走上社会有尊严。企业自主认定的技能人才,可参评、申报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和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等。可按规定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技能人才奖励等政策。
5.哪些企业可以申请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答: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具有较多技能从业人员的企业均可申请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向用人单位放权,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要求,支持各级各类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6.企业申请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应当提供什么资料?
答:企业需提供如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2)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表;(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4)承诺书。
7.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如何申请备案?
答:拟申请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企业到所属县(区)人社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后向企业发放备案回执。
8.企业自主确定评价范围有哪些?
答:企业可在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新发布职业中自主确定评价的职业(工种)范围。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设置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自主设置职业技能岗位等级,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评价等级结构,建立技能人才成长机制。除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外,企业可自主开发评价标准规范。
9.企业自主评价有哪些方式?
答:自主运用评价方法。鼓励支持企业综合运用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工作业绩评审、过程考核、技能竞赛选拔等多种方式,科学客观公正实施评价。
也就是说,技能等级评价不同于原来职业资格鉴定,不一定非要通过考试、实操的方式,可以依据单位方案,根据员工平时的工作表现、考核结果,认定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
10.自主评价的责任和监管是怎样规定?
答:各级人社部门负责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综合管理,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技术支持服务和质量监管。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自主评价企业承担主体责任,要在规定的职业(工种)、等级、人员和地区范围内开展自主评价,全过程接受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备案所在地人社部门的质量督导,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价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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