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专项调查评价服务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关于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专项调查评价服务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我单位组织开展《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专项调查评价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根据《关于推进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通知》(大足双反办〔2025〕11号)等相关要求,现就本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专项调查评价服务
采购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采购耕地质量专项调查评价服务1项,实施范围覆盖大足区龙水镇、三驱镇、龙石镇三个镇街,总计划实施面积5.07万亩;按规范共需布设约110个采样点位,分别于项目实施前、实施后各采样1次,合计采集约220份土壤样品;服务内容包括对有效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土壤pH值、有机质、土壤容重、速效钾、有效磷等主要耕地质量检测指标开展检测,及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编制等。项目最高限价150000.00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服务期预计至2027年4月底。
项目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及大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工作部署等。
二、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内容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标准,本次重点审查以下内容是否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情形:
是否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为由,实施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是否通过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入围方式,变相限制供应商进入市场;
是否要求供应商设立分支机构、满足特定规模或成立年限等不合理门槛;
是否强制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品牌或接受其他附加条件作为参与比选的前提;
是否存在不依法及时、完整公开采购信息,妨碍供应商参与竞争的情况;
是否设置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或收费事项;
其他可能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
三、意见反馈方式及期限
(一)反馈途径
信函邮寄:寄送至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897号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收件人:王老师,邮政编码:402360,信封上请注明“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专项调查评价服务公平竞争审查反馈意见”字样。
现场提交: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897号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联系电话:43780117,提交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二)反馈期限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于2026年8月13日前按上述途径反馈。
四、其他事项
反馈意见需明确提出具体修改建议及理由,可附相关事实依据或政策支撑材料。为便于沟通交流,请在反馈意见中注明联系人姓名、单位(如适用)、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我单位将对收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和研究论证,对合理意见予以采纳,并在后续审查结论中说明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有关本项目公平竞争审查的疑问,可致电43780117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五、附件
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专项调查评价服务竞争性比选文件;
项目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政策文件等。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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