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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的公示

日期:2025-09-05

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的公示

根据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相关要求,将《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大足委农组办发〔2025〕17号)予以公示。

区农业农村委电话:43581933

区纪委派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43780996

监督举报电话:43722112  12345

电子邮箱:dazufupin@163.com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农村工作

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

大足委农组办发〔2025〕17号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农村工作

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要求,现将2025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71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安排计划

(一)大足区2025年铁山镇继光村规模化黑山羊养殖场项目5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铁山镇、重庆市大足区飞航黑山羊养殖场)

(二)大足区2025年季家镇新水村大足黑山羊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5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季家镇、重庆市大足区吴三妹养殖场)

(三)大足区2025年石马镇先锋村罗堂全养殖专业合作社大足黑山羊产业发展项目5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石马镇、重庆市大足区罗堂全养殖专业合作社)

(四)大足区2025年中敖镇关圣社区大足黑山羊标准化繁育场建设项目5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中敖镇、重庆市大足区武春黑山羊养殖场)

(五)大足区2025年三驱镇现龙村大足黑山羊标准化繁育场建设项目2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三驱镇、重庆市大足区飞汀养殖场)

(六)大足区2025年高升镇旭光村甲鱼繁育基地建设项目4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高升镇、重庆塘源益丰农业有限公司)

(七)大足区2025年珠溪镇凉水村冬菜创新产品深加工项目6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珠溪镇、重庆玉龙山食品有限公司)

(八)大足区2025年龙岗街道龙岗村晨馋湾冬菜加工生产线项目5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龙岗街道、重庆晨馋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九)大足区2025年珠溪镇大足媛龙食品加工厂深加工项目5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珠溪镇、重庆市大足媛龙食品加工厂)

(十)大足区2025年万古镇新石村豆芽产能提升生产线建设项目2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万古镇、悠鲜家族(重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十一)大足区2025年拾万镇楠木村稻虾“三品一标”基地创建项目12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拾万镇、重庆市大足区拾万镇有财小龙虾专业合作社)

(十二)大足区2025年龙水镇盐河社区大足冬菜项目2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龙水镇、重庆市鼎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十三)大足区2025年国梁镇长效复耕撂荒地套种轮种粮油与药用野菊花项目3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国梁镇、重庆市大足区国梁镇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

(十四)大足区2025年雍溪镇泡马村花卉基地灌溉项目4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雍溪镇、重庆渝优灌园林有限公司)

(十五)大足区2025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46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十六)大足区2025年撂荒地整治项目463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十七)大足区2025年土地综合治理项目30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十八)大足区2025年龙水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10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龙水镇、横店村、盐河社区)

(十九)大足区2025年数字乡村建设5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二十)大足区2025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支持13万元。(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相关镇街)

(二十一)大足区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49万元。(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镇街)

二、工作要求

(一)取得项目补助的行业主管部门、镇(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按照下达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建设质量并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建设。

(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项目属性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项目所在镇(街)、实施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资金常态化监管及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项目按照进度、质量要求进行建设,确保项目所在辖区农户及脱贫户充分享受到项目资金的扶持和带动。

(三)项目实施单位要肩负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并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对项目的直接经济效益、带动农户及脱贫户增收等数据进行收集和详细统计,并做好建设前、中、后的对比分析工作(包括影像),真实、客观地反映衔接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成果。

(四)强化公告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要求,全面落实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和镇村两级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及资金规模下达情况进行公示,项目涉及镇(街)、村(社区)要对资金安排情况、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机制等)、项目完成情况(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内容进行公示。

(五)完善项目档案资料。行业主管部门及镇街按照项目档案资料清单(附件2)收集完善项目实施全过程档案资料,进行归档整理。

(六)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实施单位要按照设定绩效目标组织项目实施,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镇(街)加强绩效运行监控,严格项目绩效评价,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

三、扎实做好系统维护工作

请行业主管部门、镇(街)扎实做好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和维护工作,及时准确将资金拨付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录入系统,做到资金安排与项目实施匹配,项目与脱贫户受益情况关联,确保信息录入及时、数据真实准确、逻辑关系严密。

附件:1.大足区2025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表

2.项目档案资料清单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农村工作

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足委农组办发〔2025〕 17号附件1:大足区2025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表.xls

大足委农组办发〔2025〕 17号附件2:项目档案资料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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