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5-00135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发〔2025〕60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5-09-09 |
[ 成文日期 ] | 2025-09-02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5-00135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发〔2025〕60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5-09-09 |
[ 成文日期 ] | 2025-09-02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实施2025年大足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大足农委发〔2025〕60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实施2025年大足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各镇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4〕109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5〕44号)要求。2025年6月10日至6月20日在区农业农村委官网上公开了申报事项,经区农业农村委对申报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了实地核查初审,于2025年8月18日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经公示无异议,确定5个镇、12个村社、3个黑山羊养殖企业、9个农机服务企业为2025年大足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第一批)实施主体(见附件)。要求各实施主体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方案予以实施,在2026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附件:2025年大足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第一批)汇总表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5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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