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5年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5年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委农办﹝2021﹞22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1﹞169号)、《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大足委农组办﹝2021﹞2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5年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基础人才库
以镇(街)为单元,全面摸清本地在乡、返乡、入乡人才状况,建立农村致富带头人基础人才库,包括培养对象库和认定对象库。
(一)建立培养对象库。通过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管理系统,做好两类人员信息录入审核工作:一是对本区已培育的高素质农民,经核实尚在从事农业生产的,由区农广校批量录入培养对象库。二是对本地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各类创新创业人才,经本人申请,由各镇街安排专人审核确认后,录入培养对象库。
(二)建立认定对象库。通过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管理平台,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录入经认定后的农村致富带头人信息档案,建立认定对象库。录入信息包括主体类别、创办项目、产业规模、从业年限、技能水平、年经营收入(收益)、带农人数、带农方式、带农预期效果、扶持政策享受情况等。
(三)动态更新基础人才库。由各镇街、区农业农村委分别负责培养对象库和认定对象库的动态更新,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二、分层分类开展培训
(一)结合实际抓培训。结合2025年度高素质农民经营管理型人才开展培训,由区农广校深入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
(二)优化方式提质量。分类型分批次、分行业分产业分品种开展培训,采取“课堂”+“田间”的方式,邀请农业专家,“土秀才”“田专家”授课并进行实践操作,提升培训质量。今年,全区计划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60人。各镇街要积极配合,精心组织选派学员参训。
三、严格评选认定
(一)严格把关,准确把握认定标准。各镇街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渝委农办〔2021〕22号文件提出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对认定的致富带头人,每人奖励1万元。
(二)有序推进,扎实开展认定工作。农村致富带头人的认定对象必须从培养对象库中遴选产生,原则上一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只认定一名农村致富带头人。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取消认定资格。各镇街要于8月3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并将确定人员资料(见相关附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科教科,汇总表通过渝快政一表通报送,区农业农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复审,确定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农村致富带头人。
四、实行动态管理
对认定的农村致富带头人,根据发展需要,每年优选一定数量的骨干到涉农院校接受专业培训。探索开展农民技术职称评定,中、高级职称名额向农村致富带头人倾斜安排。各镇街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农村致富带头人系统评估并实行动态管理,报送当年致富带头人申报资料时,需向区农业农村委书面上报评估总结以及需要调整的致富带头人名单。
联系人:唐光凤,联系电话:43780115;
信息平台联系人:肖君其,联系电话:43770969。
2.2025年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人数计划表
3.大足区农村致富带头人入库信息表
4.大足区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申请表
5.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认定申请佐证资料清单
6. 2025年大足区致富带头人认定汇总表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7月29日
附件1
农村致富带头人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重庆市农村致富带头人信息管理系统分为管理平台和申报平台。管理平台可对农村致富带头人的信息进行录入、导入、编辑,同时对相应信息进行认定,并对认定信息进行管理。申报平台提供给各镇街及不同的农业经营主体、普通用户进行网上信息申报。
一、系统登录
1.管理平台登录地址:
https://cqzf.yszn.net.cn/html/index.html(重庆市农村致富带头人信息管理系统)
2.申报平台登录地址:
https://cqzf.yszn.net.cn/html/index.html#/EduLogin?(重庆市农村致富带头人信息申报系统)
3.账户及初始密码
管理平台账户由区农业农村委统筹管理。
申报平台账户由农业经营主体和普通用户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进行登录申报。
二、部门管理
管理平台账户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对本级和本辖区的镇街级操作员进行添加管理。各镇街确定操作人员后,及时联系信息平台管理人,分配管理平台操作账号,否则将无法使用。镇街操作员将本镇街道辖区内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基础信息录入培养对象库,并对人才库内本辖区需要认定的人员提交认定信息,报区农业农村委审核。
三、录入方式
1.培养对象库:需录入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对象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从事主导产业类别及规模、创办领办新型经营主体、培训情况等信息。入库信息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已培育的高素质农民,经核实尚从事农业生产的(已录入);二是各镇街新增录入本辖区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各类创新创业人才,镇街新增入库人数不包括库内已录入人员。
2.培养认定库:需录入经认定后的农村致富带头人信息档案,包括主体类别、创办项目、产业规模、从业年限、技能水平、年经营收入(收益)、带农人数、带农方式、带农预期效果、扶持政策享受情况等。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录入,可在培养认定库内进行信息查询及信息更新。
附件2
2025年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人数计划表
序号 |
镇街 |
认定人数 |
1 |
棠香街道 |
3 |
2 |
龙岗街道 |
3 |
3 |
智凤街道 |
3 |
4 |
龙水镇 |
3 |
5 |
邮亭镇 |
3 |
宝顶镇 |
3 | |
7 |
万古镇 |
3 |
8 |
珠溪镇 |
3 |
9 |
中敖镇 |
3 |
10 |
三驱镇 |
3 |
11 |
石马镇 |
3 |
12 |
雍溪镇 |
3 |
13 |
玉龙镇 |
2 |
14 |
宝兴镇 |
2 |
15 |
拾万镇 |
2 |
16 |
铁山镇 |
2 |
17 |
回龙镇 |
2 |
18 |
国梁镇 |
2 |
19 |
金山镇 |
2 |
20 |
高升镇 |
2 |
21 |
季家镇 |
2 |
22 |
龙石镇 |
2 |
23 |
高坪镇 |
2 |
24 |
古龙镇 |
2 |
合计 |
60 |
附件3 大足区农村致富带头人入库信息表 | ||||||||||||
个 人 信 息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照片 | |||||||||
民族 |
出生日期 |
|||||||||||
性别 |
户籍地址 |
|||||||||||
手机号 |
产业地区 |
|||||||||||
详 细 信 息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
□是否退役军人 |
□是否为农民工 | |||||||||||
人 员 类 别 |
□家庭农场经营者 |
□农民合作社带头人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 | ||||||||||
□专业技术人员(受雇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 | ||||||||||||
□普通农户 | ||||||||||||
学 习 培 训 经 历 |
||||||||||||
生 产 经 营 及 基 本 情 况 |
基本信息 |
□农民工 |
□大学毕业生 |
□中高职毕业生 |
□退伍军人 | |||||||
□城市各类返乡下乡人才 |
□其他 | |||||||||||
产业 |
□有产业 |
□暂无产业 | ||||||||||
主体产业(年产值:万元) | ||||||||||||
产业1 |
规模 |
亩/只/羽/头 |
年产值 |
|||||||||
产业2 |
规模 |
亩/只/羽/头 |
年产值 |
|||||||||
产业3 |
规模 |
亩/只/羽/头 |
年产值 |
|||||||||
备注:此表一份,由农村致富带头人基础信息录入地保存。 | ||||||||||||
附件4
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认定申报表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照片 |
民族 |
|
出生日期 |
| |
文化程度 |
|
政治面貌 |
| |
性别 |
|
户籍地址 |
| |
联系电话 |
|
产业所在村 |
|
|
技能水平 |
□无□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技师□农民技师□农民高级技师□其他 | |||
产业情况 |
主体类别 |
|
创办项目 |
|
主体名称 |
|
产业规模 |
| |
从业年限 |
|
年经营收入 |
||
扶持政策享受 |
|
获得荣誉 |
||
带动情况 |
带农人数 |
|
带农方式 |
□雇工□土地流转□股份分红□技术指导□其他 |
带动预期效果 |
||||
申报人才类别 |
□家庭农场类致富带头人□农民合作组织类致富带头人□农业企业类致富带头人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类致富带头人□农业社会化服务及其他类致富带头人 | |||
当地镇(街)政府(办事处)初审意见 |
审核单位(盖章)审核人(签字): | |||
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 |
复核单位(盖章)审核人(签字): | |||
区党委、政府主管或委托部门审核意见 |
审核单位(盖章)审核人(签字): |
备注:认定标准:
(一)家庭农场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家庭农场主、专业 大户户主、农家乐业主等,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15 万元〔 具体标准可由各涉农区县(自治县)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 展水平确定,下同〕,带动农户不少于10户(被带动农户收入 达到或超过当地农户平均收入水平,下同)。
(二)农民合作组织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农民合作社理 事长等经营管理人才和基层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负责人等, 其所在的合作组织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100万元,入 社成员10户以上或带动服务农户50户以上。
(三)农业企业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种植养殖企业、农 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农产品电商服务企业、乡村休闲旅游服务企 业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骨干经营管理人才等,其所在农业企业 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200万元,带动农户不少于100户。
(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村级、 组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其所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须连续 2年年均经营净收益不低于30万元,每年按章程向股东分配红利。
(五)农业社会化服务及其他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农业 社会化服务组织领办人、农业科技服务人才、农产品电商经纪人 等,连续2年年均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不低于500亩或代耕代种 面积不低于100亩;农业科技服务农户50户以上,被带动农户所从事该项农业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10万元;农产品 电商经纪人连续2年年均带货销售额不低于50万元。
—3—
附件5
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认定申请佐证资料清单
1.大足区农村致富带头人入库信息表(2份)
2.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认定申报表(1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5.本人历年来参加高素质农民(新农人)培训的证书复印件(1份)
6.产业发展情况图片(3-5张)
7.连续2年经营性收入佐证材料(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发展产业过程中产生的正式发票、收据、税务登记、财务报表等)
8.带动农户人员名单(必须本人认可或有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弄虚作假,包含被带动户姓名、家庭人数、户籍地、联系电话、带动方式、带动效益等)
9.本人示范性、带动性佐证材料(用工合同或协议及工资领取表或打款凭证、入股协议、分红协议、购销协议、订单生产协议、委托种养协议、土地流转协议、技术指导工作台账等)
10.带动农户参与现场劳动、入股分红、物资采购、技术指导等图片(3-5张)
11.提供本人中国工商银行银行账号(照片一张)
2025年大足区致富带头人认定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所在镇村 |
联系电话 |
主体名称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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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通过渝快政一表通填写电子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