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5-00108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发〔2025〕48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5-07-25 |
[ 成文日期 ] | 2025-07-24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5-00108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发〔2025〕48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5-07-25 |
[ 成文日期 ] | 2025-07-24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5年大足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项目(第二批)申报的通知
大足农委发〔2025〕48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项目(第二批)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区秸秆收、储、运、用全环节综合利用体系,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21号)要求,结合我区发展实际,现将2025年申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第二批)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建设完善收储运服务体系,打通秸秆收储“最后一公里”,实现节本降耗增效;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基础、技术优势、服务网络,继续加强秸秆“五化”的高值高效利用,集中打造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助力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力度,充分利用科研院所以及专家的技术力量,为统计调查和还田监测等提供技术支撑。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最终实现全区农作物秸秆资源变废为宝、生态环境优良、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长远目标。
二、申报对象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申报条件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
1.村党组织领导有力。拟申报项目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发展意愿强烈、有广泛共识,具备申报项目的资源、资产、区位、产业基础等条件;村党组织有申报项目的思路、工作规划、具体举措和实践基础。
2.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完善。拟申报项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制度完善、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健全并充分发挥作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完善,村党组织研究讨论集体经济组织重要事项机制健全,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合理。
3.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拟申报项目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已完成与村委会财务分离、账套分设,财务代理规范、村级负债可控。
4.所在村集体产业发展符合秸秆综合利用。拟实施项目所在村主要农作物年秸秆产量需达到一定规模,交通便利,能提供秸秆临时存放场地,优先吸纳脱贫户参与收储劳动。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在国家注册登记机关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附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附企业银行账号或承诺函)
3.有设施用地需求的要提前办理好相关手续。(附区规资局备案的设施用地证明)
4.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附承诺函或查询记录)
5.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近两年内未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附承诺函或查询记录)
四、项目内容
(一)建设内容
根据我区种养殖业发展情况,结合现有秸秆综合利用基本现状,以能收、能储、能运、能用为目的,着力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和秸秆“五化”利用。一是秸秆收储运试点村社建设。重点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针对农村散户开展秸秆离田收集、运输及存储,做到农村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全面覆盖,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提升收储运综合能力,为秸秆利用企业提供秸秆原料。二是秸秆肥料化利用。利用大马力农机配合作业,在田间就地高细度粉碎农作物秸秆并通过旋耕、深翻或深松将碎秸充分混埋入土。显著增加土壤有机质与养分库容,改善土壤结构,抑制杂草并保墒,降低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频率。三是秸秆基料化利用。将秸秆作为原料,通过生物技术处理,使其转化为可用于生产其他产品或材料的基料。基料可以用于食用菌栽培、植物育苗和植物栽培等多个领域,能够起到固定植物,提供养分,促进植物生长的作用。
(二)补助类型及标准
项目建设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离田收储、加工利用及设施设备购置进行补助。补助到企业的资金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80%,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1.秸秆收储运试点村社建设:建设10个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实施主体的秸秆收储运试点村社,补助标准:10万元/村,共计100万元。每个村物化补助三轮车载秸秆粉碎打捆一体机一台,6万元/村;物化补助4G监控摄像头和物联网台秤一台,1万元/村;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最低收储秸秆200吨,完成收储任务的村社奖补资金3万元。相关申报主体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建立健全《重庆市大足区农作物秸秆收储台账》(附件3)、《重庆市大足区农作物秸秆销售台账》(附件4)。
2.秸秆肥料化利用。补助2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标准:10万元/个,共计20万元。对每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秸秆收集、粉碎设备。
3.秸秆基料化利用。补助2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标准:25万元、20万元各一个,共计45万元。补助资金用于秸秆收运、粉碎、原料化加工等设施设备建设。相关申报主体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建立健全《重庆市大足区农作物秸秆购买台账》(附件5)。
五、申报程序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
各镇街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申报,指导编制《2025年大足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附件1)。申报主体要配合区农业农村委主动与秸秆利用主体联系供货,争取签订长期秸秆供货协议。项目实施方案的建设期限原则上为1年。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
《实施方案》经项目初审、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需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备案,项目主体认真对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如期实现绩效目标。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各镇街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进行申报,指导编制《2025年大足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的建设期限原则上为2025年12月底。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
《实施方案》经项目初审、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申报项目业主及时填报《党员干部涉权事项汇总表(资金补助类)》(附件2),核查党员干部涉权事项。党员干部涉权事项在当地村(居)委会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公示照片。《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备案后,项目业主认真对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项目业主,要如期实现绩效目标。
六、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村集体经济组织
(1)《2025年大足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一式六份)和电子件(1份,必须与纸质件一致,否则不予受理),申报对象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银行账号、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协议等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各1份。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2025年大足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一式六份)和电子件(1份,必须与纸质件一致,否则不予受理),申报对象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设施用地手续、企业银行账号、征信证明、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协议等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各1份。
(4)《党员干部涉权事项汇总表(资金补助类)》1份。
(5)涉权党员干部提交公示照片1份(未涉权不提交)。
(二)装订
实行单个项目单份简单装订。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2025年8月6日17:00前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生态农能站(东楼307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2025年大足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2.党员干部涉权事项汇总表(资金补助类)
3.重庆市大足区农作物秸秆收储台账
4.重庆市大足区农作物秸秆销售台账
5.重庆市大足区农作物秸秆购买台账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7月24日
(联系人:刘待钧;联系电话:023-4377087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行(产)业分类: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
2025年重庆市大足区农作物秸秆综合 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 机:
填制日期: 年 月 日
一、项目所涉产业(行业)发展现状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二)实施区域及建设规模
(三)主要建设内容
(四)建设期限及进度
三、项目投资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明细列表表示)
四、项目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项目申报意见表
申报单位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村级意见 |
(村委意见)
(村委签字盖章) 年月日 |
镇(街)审核意见 |
(乡镇政府签字盖章) 年月日 |
部门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附件2
党员干部涉权事项汇总表(资金补助类 ) |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资金(项目)类别 |
资金享受(项目实施)地点 |
资金金额(元) |
实施开始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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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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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负责人(签字):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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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重庆市大足区农作物秸秆收储台账
填报单位:****某某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日期 |
收储地点 |
秸秆种类 |
数量(kg) |
单价(元) |
小计(元) |
收货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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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重庆市大足区农作物秸秆销售台账
日期 |
秸秆种类 |
数量(吨) |
单价(元) |
金额(元) |
销售对象 |
送货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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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某某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附件5
重庆市大足区农作物秸秆购买台账
日期 |
秸秆种类 |
数量(吨) |
单价(元) |
金额(元) |
秸秆销售企业 |
送货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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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农业公司(农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