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 庆 市 大 足 区 财 政 局 关于申报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 (畜牧业、渔业)项目的通知
大足农委发〔2023〕96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 庆 市 大 足 区 财 政 局
关于申报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
(畜牧业、渔业)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支持畜牧、渔业灾后恢复生产,按照《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五批)的通知》(渝财农〔2023〕8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申报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畜牧业、渔业)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区范围内从事畜牧、水产养殖的养殖企业、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并在相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二、申报条件
(一)在国家注册登记机关依法注册登记并运行。
(二)因洪涝灾害造成养殖及养殖设施严重受损的畜禽、水产新型经营主体(以已上报畜牧业/渔业灾情统计表数据为准)。
(三)常年存栏≥200头生猪当量(蜜蜂≥200箱)的畜禽养殖场或者池塘面积≥30亩(稻渔≥100亩)以上的水产经营主体。
(四)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五)主体及法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负面清单和涉税违法行为。
(六)近两年内未出现农产品安全事故。
三、项目内容
(一)建设内容
围绕受灾主体的实际需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作用,推动畜禽渔业抗灾复产工作有效、有序开展,保障畜、水产品市场供应稳定。完成支持畜禽养殖场户≥1个,渔业灾后恢复生产(含稻渔)≥4854亩。
(二)建设期限
2023年9月—2023年12月
(三)项目类别及标准
1.畜牧生产救灾资金项目:主要用于购买仔猪、羔羊、犊牛、雏禽、蜂种、饲料、草种等恢复生产所需物资;因灾受损的设施设备和养殖场所的购买或维修。补助标准:1万元/个,2个,计2万元;0.5万元/个,8个,计4万元;共计6万元,不得重复申报。
2.渔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主要用于购买水产苗种,修复受损渔业设施设备等。补助标准:0.5万元/个,12个,计6万元;0.3万元/个,100个,计30万元。申报要求:0.5万元项目:池塘受灾面积不低于100亩或者稻渔受灾面积不低于500亩。0.3万元项目:池塘受灾面积不低于30亩或者稻渔受灾面积不低于100亩。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1.业主申报。所有项目实行业主自愿申报,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形成申报材料向所在镇街递交。业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镇街审核。各镇街负责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等进行审核,严格按照项目标准确定各业主的补助金额。
3.严格公示。各镇街将项目汇总表(附件2)在镇级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要分别载明“12345”电话和镇纪委、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电话),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拍照留存,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送区农业农村委。
4.区级审定。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专家评审,竞争择优,确定2023年度建设项目并公示。
5.项目验收。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区财政局根据各镇街验收申请,组织验收人员对养殖生产记录、采购支付凭证等资料进行验收。补贴用于购买水产苗种的,各镇街可自行确定1—2个水产苗种采购点,以便于统一核查验收。
(二)申报要求
该项目不影响其他涉农竞争项目申报。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建设任务的获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取消三年内涉农竞争项目申报资格。
五、报送要求
(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纸质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受理,申报对象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镇街负连带监管责任。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租地合同、受灾影像(图片)、承诺书等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各一份。
3.《项目备案汇总表》1份。
(二)装订。实行单个项目拉杆压条式单份装订,不得胶印。
(三)报送时间。2023年9月26日18: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各街镇必须明确一名项目联系人,将辖区申报项目汇总后报送相关科室,同步报送电子档。畜牧联系人:赵远平,43722682;渔业联系人:曾进,43785369。
附件:1.项目申报书(格式)
2.项目统计表(格式)
3.承诺书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3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大足区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
(畜牧业/渔业)项目申报书
申请单位(盖章):
实施地点:
养殖种类:
养殖规模:
申报金额: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1.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单位概况、受灾情况,500字内) | |
2.项目申报建设内容 (实施面积,恢复措施,精简条款式) | |
3.预期达到经济、生态、社会效益 (分别阐述预期达到经济、生态、社会效益,200字内) | |
4.资金投入概算(精简条款式) (1)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2)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3)申请中央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 |
5.建设进度 |
|
6.村(社区)推荐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
7、镇(街)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
8、区农业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附件2
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畜牧业/渔业)项目汇总表 | |||||||||||
填报单位: |
|
|
|
填报时间:2023年9月5日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申请补助总金额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
绩效目标 |
汇报人 |
评审结果 |
备注 |
1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附件3
承诺书
区农业农村委:
我单位在申报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畜牧业、渔业)项目中,郑重承诺,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近两年内未出现质量安全事件;对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按照方案时间节点完成建设内容。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重庆市大足区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