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 通 知
大足农委发〔2023〕33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
通 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深刻汲取央视“3·15”晚会曝光江苏省滨海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质量问题的教训,切实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各项制度措施,切实提高我市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质量和水平,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渝农办发〔2023〕47号)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电力设施、土地平整等工程和设施,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标准和相关政策要求,对高标准农田在建、待建、已建工程开展全面摸排,重点摸排偷工减料、质量不达标、监督走过场等问题,对摸排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确保工程设施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效益。
二、整治范围
在去年全口径排排整改基础上,重点摸排整改2019年以来立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特别是目前正在实施尚未竣工验收的在建项目。即2019年以来由市农业农村委和区发改委立项并纳入了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全流程管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整治重点
对在建项目建设材料不达标,隐蔽工程质量差,施工过程不规范,建设中偷工减料,监理工作不到位等情况
四、整治内容
全面摸排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土地平整工程等存在的质量风险隐患、实际运行和建后管护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工程建设管理、建后管护等情况。
1.灌溉及排水工程质量摸排:摸排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农田水利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塘堰、蓄水池、泵站等小型灌溉水源工程,田间灌溉管灌、喷灌、滴灌、出水栓、闸阀井、节水灌溉设备,输水渠道、排水沟、涵洞及下田坡道等配套构筑物等)是否符合设计的标准和规格,是否存在建而不用现象,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有偷工减料,部分设施运行是否存在跑冒滴漏“带病运行”现象,是否存在因桥涵破损、杂物泥沙淤积堵塞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是否存在灌溉水源保证率低、输(排)水口少、布局不合理等导致不能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等情况。
2.田间道路工程质量摸排:摸排项目区内建设的田间道(机耕路)、生产路是否主要工程建设内容、技术要求与材料材质等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存在路长、路宽、路厚不达标、路面不平整;硬化道路是否有横纵缝或破坏,路肩是否按设计要求回填到位;砂石路基层是否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面层是否坚实耐磨平整、是否出现断头路等问题;是否因道路通达度低、布局不合理等导致不能满足农业生产需要存在“断头路”“花花路”,机耕桥防护设施是否缺损、有无危桥断桥等现象,是否存在因超载、碾压、管护不到位等原因造成路(桥)面损毁无法正常使用等问题。
3.农田输配电工程质量摸排:摸排项目区电力配套设施是否存在无法使用;是否存在变压器、配电箱(屏)、其他变配电装置无安全措施;是否存在有井(泵、水)无电、输配电线路材质性能低劣、设备接地方式不合理、电力运行不稳定、用电不安全、低压线路私拉乱接等现象;是否因变配电装置少、布局不合理等导致不能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的问题。
4.土地平整工程质量摸排:摸排项目区的建设内容、技术要求与材料材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表土剥离、犁底层重构、地表砾石含量、田面平整度、田坎修筑标准等是否存在不达标问题;能否正常使用;能否满足农业生产需要。
5.工程建设管理摸排:(1)材料进场检验情况: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是否具有产品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或技术标准规定的进场试验报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按要求对原材料和中间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并对构配件和设备等进行抽检;是否存在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投入使用的现象。(2)项目施工情况: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设计文件要求,是否存在擅自修改、变更设计文件现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偷工减料、擅自降低标准、缩减规模的现象;是否存在在未经验收或质量检验评定不合格的情况下擅自开展下一个工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现象。(3)项目监理情况:监理单位是否按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理,是否按要求开展了全过程监理(旁站、巡视、平行检验);项目监理日志是否齐全,是否如实记录了日常监理工作;对在施工现场、监理过程中发现的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是否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复查;是否按约定如实向项目法人及区农业农村部门报告施工进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相关控制措施。
6.工程运行管护情况摸排:摸排项目区是否按要求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明确管护标准,落实管护资金,是否存在建成的工程设施废弃闲置、被占用或改作其他用途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
五、工作安排
为使专项整改工作有序开展、高效推进,问题排清查实、整改到位,专项整改工作分全面摸排、问题整改、工作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摸排阶段(2023年3月底至4月底)
专项整治办公室以项目为单位组织开展实地排查登记,特别是对进场使用的水泥管件、钢材等建筑材料和隐蔽工程开展核查,切实摸清问题、建立台账、分类处理,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对质量不达标的,立即停工整改。区农业农村委实行“每周调度、双周通报”。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实时更新填报,区农业农村委将对每组排查整治情况双周通报一次。
项目镇街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问题摸排工作,开展工作调度和督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适时进行分析、研判和处理。
(二)问题整改阶段(2023年4月至6月底)
各组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分类施策,逐项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要立查立改,对帐销号,尽快见效;对在建工程不能立查立改的,一律停工,整改到位再施工。对已建成项目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施工单位务必于7月15日前完成整改。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应会同相关部分及时妥善解决。按时在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的“排查整改”模块中的“百日行动调度”功能中如实填写工作开展情况。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汇总,建立整改清单,逐项审核整改措施,组织指导问题整改,每周调度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三)工作总结阶段(2023年7月中旬)
针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总结,查漏补缺,举一反三,落实好监督管理责任。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建设质量“回头看”,防止回潮现象,巩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所取得的成果。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专班。区农业农村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区农业农村委农田建设科负责人、耕地质量监管科科长、农田整治建设中心主任为成员,具体落实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农田建设科,负责工作专班的日常事务及综合协调、数据调度、督促指导等工作。由张余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压实工作责任。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对专项整治各环节做好相应资料留存和签字确认,并及时、如实在线填报问题摸排检查情况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在2023年5月1日、7月1日前,分别将自查情况报告、专项整治结果报告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委。
(三)加强技术培训。区农业农村委将及时组织摸排整治专题培训,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加强政策解读和技术培训,确保全区一线工作人员全覆盖。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四)加强舆论引导。区农业农村委要加强媒体宣传和正面引导,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可能发生的负面舆情,要加强工作预判和舆情监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处置并以适当形式做好解释说明,避免造成公众误解和不良影响。要通过网络、公众号、院坝会等多渠道和方式,充分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及时关注社会各界关切,及时核实有关问题线索。
附件:1.大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
2.大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摸查专项整治行动安排表
3.大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摸排整治台账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大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
一、工作专班
组 长:黄克成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副组长:冯中见 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主任
成员:张 余 区农业农村委农田建设科科长
张丽娟 区农业农村委耕地质量监管科科长
王 莉 区农田整治建设中心主任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市农业农村委部署安排,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研究提出政策措施,调度通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难题,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总结工作进展和成效,加强考核评价激励,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等。
三、具体工作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农田建设科,负责工作专班的日常事务及综合协调、数据调度、督促指导等工作。由张余兼任办公室主任,调度联络该项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张余:43727244,
邓黎明:43780117。
大足农委发〔2023〕33号附件2:大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摸查专项整治行动安排表(2).xlsx
大足农委发〔2023〕33号附件3:大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摸排整治台账(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