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大足区2023年有机肥推广示范项目的通知
大足农委发〔2023〕30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大足区2023年有机肥推广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2〕142号)文件下达我区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预算120万元(项目代码:S1750300002)。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做好2023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3年我区拟实施有机肥推广示范项目,请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现将有关申报条件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大足辖区内从事粮油、蔬菜、果树、茶叶及其它经济作物生产种植,有机肥使用积极性高,种植面积大于50亩(含)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在国家注册登记机关依法注册登记并运行,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的企业优先。
(二)必须有完整的2022年农事记录,2022年各镇街化肥减量典型规模户优先。
(三)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承诺书)。
(四)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近两年内未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项目内容
(一)建设内容
结合我区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际,全区围绕粮油、蔬菜、果树、茶叶及其它经济作物,建立有机肥推广示范片共6000亩。
采取自愿申报和竞争性选择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取一批能够严格记录农事生产活动、化肥减量增效推进积极性较高、规模较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推以下三种技术模式:
1. 蔬菜作物:推广“商品有机肥+配方肥”技术模式:亩用商品有机肥300公斤+作物专用配方肥。
2.粮油作物:推广“秸秆还田+有机无机复混肥”技术模式:亩秸秆还田350公斤+有机无机复混肥80公斤。
3.果树及茶叶作物:推广“绿肥种植+商品有机肥”技术模式:亩绿肥压青还田300—400公斤+商品有机肥300公斤。
(二)建设期限
2023年11月15日前实施完成。
(三)补贴方式及标准
(1)补贴方式
按照市农业农村委2023年有机肥推广示范项目实施指导意见,为达到项目示范预期效果,确保有机肥的亩均使用数量,对示范区有机肥采取财政补贴70%以上+业主自筹30%以内的原则(最终以实际招标成交价格确定),所有使用有机肥或者有机无机复混肥全部由区农业农村委组织统一采购,全数发放到示范片业主。
(2)补贴标准
1.蔬菜、果树及其它经济作物:按示范技术要求每亩施用质量合格生物有机肥(有效活菌数≥0.2亿,原材料为植物源)达到300公斤以上,平均每亩地总补贴标准不超过180元,不足费用由业主自筹(按招标成交价确定)。
2.粮油作物:按示范技术要求每亩施用有机无机复混肥(15-6-9,有机质≥20%)80公斤以上,每亩补贴不超过180元,不足部分费用业主自筹(按招标成交价确定)。
(四)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验收需业主提供自筹部分打款转账记录、供货商所有肥料发货记录、业主收货记录、到货图片及使用过程图片。
若申报后未按要求组织实施,将被区农业农村委纳入项目黑名单,5年内不得申报农业财政资金项目。
(五)示范项目目标
1.示范区比常规生产区每亩有机肥使用增加20%以上,亩化肥施用量减少15%。
2. 示范户有完整的有机肥与化肥使用记录、项目实施过程图片等佐证资料。
四、申报要求
(一)提交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
2. 2022年度详实的农事生产记录。
3.承诺书(附件3)。
4 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盖鲜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租地合同等。
(二)申报方式:按属地原则,由镇街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业主自主申报,由业主填写申报表向所在镇(街)申请。业主申报种植面积由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核实,再由各镇(街)汇总上报送区农业农村委粮油科。在规定时间内报区农业农村委组织评审。
(三)报送时间。2023年4月7日(星期五)18: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联系人:何丹;区农业农村委508办公室;联系电话:43722856。
附件:1. 大足区2023年有机肥推广示范项目申请表
肥料申请购置清单
承诺书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
附件1
大足区2023年有机肥推广示范项目申请表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大足区2023年XX镇街XX(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 有机肥示范项目 |
项目类别 |
粮油/蔬菜/果树 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施用技术示范 |
实施地点 |
(详细至XX镇XX村XX组) |
计划实施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完工时间: |
主要建设任务 |
(申报具体内容;说明示范区种植作物类型,面积, 有机肥购买数量、预期使用效果情况、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开展情况,作物产量、生产效益等) |
筹资方式 |
申请财政资金每亩不超过180元,自筹资金占总投入资金比例不高于30% |
绩效目标 |
1.化学施用量较周边农户常规防治减少XX%,同时减量不减效,农户满意度达到XX%。 2.建立全程农事生产记录、项目档案资料100%。 |
申报单位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村级意见 |
(村委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镇(街)审核意见 |
(乡镇政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部门审核意见 |
(部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肥料申请购置清单 | ||||
项目单位(盖章): 种植面积: 亩 | ||||
(一)肥料产品(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 | ||||
序号 |
作物种类 |
申报肥料类型 |
申报数量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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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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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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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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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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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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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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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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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公斤 |
注:严格按照项目类别及使用标准填写申报购置清单。
附件3
承诺书
区农业农村委:
我单位在申报大足区2023年有机肥推广示范项目中,郑重承诺: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近两年内未出现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对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保证按照方案时间节点完成建设内容。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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