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再次申报2022年大足区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的通知
大足农委〔2022〕433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再次申报2022年大足区集中连片养殖池塘
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加快推动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有效治理,促进全区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41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2〕79号)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部分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2〕121号)要求,现将再次申报2022年大足区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大足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的养殖区、限养区内从事水产养殖的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养殖户、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求集中连片养殖池塘面积100亩以上。
二、申报条件
(一)已经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养殖户、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附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二)养殖用地权属。(附租地合同证明)
(三)项目自筹配套资金比例不低于财政资金的20%。(附承诺函)
(四)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五)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附承诺函或查询记录)
(六)近两年内未出现水产品安全事故。(附承诺函或查询记录)
三、项目内容
(一)建设内容
1.按照《池塘一改五化生态养殖集成技术规范》(DB50/1078—2021),因地制宜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重点开展整形清淤以及护坡道路、沟渠管道、泵房泵站、管理用房等设施的养殖池塘改造相关项目,实现养殖水体容量扩大,养殖区域环境优美。
2.按照《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技术操作指南》,重点开展底排吸污、曝气增氧、生态沉淀过滤、鱼菜共生等养殖尾水治理等相关项目。原则上要采取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模式,实现尾水统一收集、统一处理、统一达标排放,提高尾水处理设施利用率。
3.按照《池塘水产养殖设备配置及使用技术规范》(DB50/T863—2018),重点支持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养殖水域环境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增氧控制系统、精准投饲系统、远程智能控制系统等,实现精准养殖。
(二)建设期限
2022年9月—2022年10月
(三)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
重点支持池塘标准化改造、养殖尾水达标治理、水质监控和环境调控系统建设。支持100亩以上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项目2个,补贴标准50万元/个。
四、申报程序
1.业主申报。各镇街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养殖业主自愿申报,指导业主编制实施方案,向所在镇街递交。
2.镇街审核。镇街要加强对申报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实施方案报区农业农村委。
3.区级审定。区农业农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和筛选,排出优先序,确定2022年度实施项目并公示。
五、申报要求
(一)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经营主体等单位结合发展实际,科学拟建项目,形成实施方案,自愿申报,不得代编代报和重复申报。
(二)建设地址、产业发展必须符合大足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同一项目的建设内容不能重复享受其它财政补助资金。
(三)按照“原建不补、不建不补、先建后补”原则,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项目内容。
(四)试点项目要坚决防止“非农化”、“非粮化”,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养殖池塘不予补助,项目用地需提供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证明(可以项目用地村社盖章确认)。
(五)取得项目补助的镇街,必须按照批复内容,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建设质量并在规定时间(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
(六)项目建设完成后,11月15日前相关镇街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自查验收,填写《2022年大足区集中连片池塘养殖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自查验收表》(附件4),将验收表报区农业农村委渔业科,11月20日前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对相关镇街进行整体验收,整体验收合格后由区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各经营主体。未通过整体验收的,在整改合格后再据实拨付资金。
(七)申报对象纳入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制度监管,严格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六、报送要求
(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受理,申报对象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镇街负连带监管责任。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租地合同等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各一份。
3.《项目备案汇总表》1份。
(二)装订。为便于组织区级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拉杆压条式简单装订,不得多个项目实施方案一起装订,不得胶印。
(三)报送时间:
2021年9月16日18: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四)联系方式
区农业农村委渔业科,棠香街道二环南路897号,邮政编码:402360;联系人:曾进,联系电话:023-43785369。
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2022年项目备案汇总表
3.承诺书
4.重庆市大足区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
治理自查验收表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2年9月9日
附件1
项目分类:水产养殖业
2022年大足区集中连片养殖池塘尾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大足区2022年***镇***村***项目(体现地理位置及项目特征)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联系人: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手机: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包括产业项目基地建设历程和现有规模、生产加工销售现状,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产业市场需求、发展趋势等)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地点明确到**村**组)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明确到月份)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带动农户、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方式及增收金额,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股权改革情况)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申请财政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 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附件:2-1.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包含镇村监督人员)
2-2.项目评审表
2-3.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附件1—1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1—2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
|
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与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利益链接机制) |
|
|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
| |
申报资料 |
入库申报资料是否完整 |
|
| |
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近三年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
|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
| ||
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
| |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
| ||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
| ||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
| ||
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
| |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
| ||
3、申请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
| ||
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月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附件1—3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
|
|
|
|
评审组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2
2022年项目备案汇总表
汇总单位(盖章):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所在镇街 |
项目 名称 |
项目实施 单位 |
申请财政资金金额 |
建设 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及 补助标准 |
绩效 目标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分类 |
1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本表内容按照实施方案记录,项目分类:产业发展项目补助
附件3
承诺书
区农业农村委:
我单位在再次申报2022年大足区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中,郑重承诺,项目自筹配套资金比例不低于财政资金的20%;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近两年内未出现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对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按照方案时间节点完成建设内容。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附件4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镇街 |
村社 |
养殖场名称 |
业主 |
身份证号码 |
自查验收情况 |
备注 | ||
尾水治理设施建设情况 |
镇街自查 验收意见 |
镇街验收人员 | |||||||
1 |
XX |
XX |
XX |
XX |
XX |
(是否达到要求标准) |
(是否验收合格) |
验收人员签字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4 |
|
|
|
|
|
|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审核人: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