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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申报2021年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 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06-04

大足农委〔2021193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申报2021年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

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对接用好2021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3及《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足区2021年濑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大足环委发〔2021〕1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我区池塘养殖尾水治理进度,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实现渔业可持续、环境友好、绿色发展的要求,现将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示范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开展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项目建设,探索、推广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的新技术、新模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2021年,带动全区完成400万吨养殖尾水治理任务。积极应用生物、工程和资源化利用等尾水处理新技术、新工艺,实现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改善水生态环境,促进全区水产养殖健康绿色发展。

二、申报对象

在《大足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的养殖区范围内从事水产养殖的农业合作组织、种养企业、养殖场(户),要求集中连片养殖池塘面积30亩以上。优先支持纳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查700万吨整改任务范围的养殖场。

三、申报条件

(一)在国家注册登记机关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的养殖农业合作组织、种养企业、养殖场(户)(附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养殖用地权属。(附租地合同证明)

)项目自筹配套资金比例不低于财政资金的30%。(附承诺函)

)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附承诺函或查询记录)

)近两年内未出现水产品安全事故。(附承诺函或查询记录)

)已获得中央、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建设内容的项目,不得再进行申请。(附承诺函)

四、项目内容

(一)建设内容

开展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项目建设,探索、推广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的新技术、新模式。

(二)建设期限

2021年5月—2021年12月

(三)实施项目、补助资金及用途

2021年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中央补贴资金208万元。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池塘标准化改造、尾水治理设施建设销号验收尾水水质监测及尾水治理业务技术培训尾水治理设施面积占养殖水面面积的5%-8%包括底排污、多级沉淀池、生态沟渠、人工湿地等设施,尾水治理水质标准达到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或资源化利用。支持30亩-80亩(包含)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项目10个分别补贴资金10万元;支持80以上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项目5个分别补助资金20万元。

每个镇街申报1个项目。水产养殖量特别大的镇街,最多不超过2个。

、申报程序

各镇街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养殖业主自愿申报,指导编报《2021年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完善《2021年项目备案汇总表》(附件2)。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其中实施方案建设期限为2021年。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

《实施方案》经镇街审核签字上报区农业农村委,经项目初审、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申报项目业主及时填报《党员干部涉权事项汇总表(资金补助类)》(格式见附件3),核查党员干部涉权事项。党员干部涉权事项在当地村(居)委会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公示照片。

《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备案后,项目业主认真对照组织实施。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如期实现绩效目标。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项目建设的业主,纳入区农业农村委项目实施黑名单,5年内不得申报区农业农村委的国家补贴资金项目。

六、报送要求

(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2021年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1份,必须与纸质件一致,否则不予受理),申报对象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账号、租地合同等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各一份。        

3.《项目备案汇总表》1份。

4.《党员干部涉权事项汇总表(资金补助类)》1份。

5.涉权党员干部提交公示照片1份(未涉权不提交)。

(二)报送时间

2021年6月18日下午18: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三)联系方式

区农业农村委渔业科,棠香街道二环南路897号,邮政编码:402360;联系人:曾进,联系电话:43633577。

附件:1.2021年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样表)

2. 2021年项目备案汇总表

3. 党员干部涉权事项汇总表(资金补助类)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1年63日

大足农委〔2021〕193号关于申报2021年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项目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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