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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1年脱贫攻坚项目库产业项目入库递补的公示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1年脱贫攻坚项目库产业项目入库递补的公示
经核查,2021年脱贫攻坚项目库产业项目中大足区顺华蔬菜专业合作社在2019-2020年连续两年被大足区人民法院列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根据《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脱贫攻坚项目库产业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大足农委〔2020〕429号)精神,并经区农业农村委2021年第8次行政办公会研究,取消大足区顺华蔬菜专业合作社2021年脱贫攻坚项目库产业项目入库资格,同时按照评审会议打分排名,顺延递补重庆市大足区大同种植专业合作社申报的“大足区2021年棠香街道和平村产业发展项目”入库。建设项目为新建园区围栏2700米和新建园区生产便道1650米,申请大足区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产业项目财政补贴30万元。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如实反映。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023-43780996,区农业农村委机关党委:023-43780177。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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