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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2023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07-06

大足委农组办〔2023〕13号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2023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金使用结构,结合我区2023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渝快保”参保补助、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一事一议”特殊医疗救助、乡村振兴培训工作实际需求,现将大足区2023年帮扶车间40万元,调整为:大足区2023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渝快保”参保补助23.283万元,大足区2023年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一事一议”特殊医疗救助6.5511万元,大足区2023年乡村振兴培训10.1659万元,共计40万元。

请相关单位尽快按照调整后的建设内容完成项目建设,保证项目绩效实现。

     附件:大足区2023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情况表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7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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