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2023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大足委农组办〔2023〕13号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2023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金使用结构,结合我区2023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渝快保”参保补助、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一事一议”特殊医疗救助、乡村振兴培训工作实际需求,现将大足区2023年帮扶车间40万元,调整为:大足区2023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渝快保”参保补助23.283万元,大足区2023年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一事一议”特殊医疗救助6.5511万元,大足区2023年乡村振兴培训10.1659万元,共计40万元。
请相关单位尽快按照调整后的建设内容完成项目建设,保证项目绩效实现。
附件:大足区2023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情况表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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