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农委〔2021〕464号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有关工作的通知
大足农委〔2021〕464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委农办﹝2021﹞22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1﹞169号)、《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大足委农组办﹝2021﹞2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基础人才库
以镇(街)为单元,全面摸清本地在乡、返乡、入乡人才状况,建立农村致富带头人基础人才库,包括培养对象库和认定对象库。
(一)建立培养对象库。通过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管理系统,做好两类人员信息录入审核工作:一是对本区已培育的高素质农民,经核实尚在从事农业生产的,由区农广校批量录入培养对象库。二是对本地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各类创新创业人才,经本人申请,由各镇街安排专人审核确认后,录入培养对象库。区农业农村委安排专人负责审核把关,确保2021年11月22日前完成全区农村致富带头人基础人才库的信息录入、审核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建立认定对象库。通过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管理平台,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录入经认定后的农村致富带头人信息档案,建立认定对象库。录入信息包括主体类别、创办项目、产业规模、从业年限、技能水平、年经营收入(收益)、带农人数、带农方式、带农预期效果、扶持政策享受情况等。
(三)动态更新基础人才库。由各镇街、区农业农村委分别负责培养对象库和认定对象库的动态更新,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二、分层分类开展培训
(一)结合实际抓培训。结合2021年度高素质农民经营管理型人才开展培训,以区委党校为主阵地,依托区农广校,深入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
(二)优化方式提质量。分类型分批次、分行业分产业分品种开展培训,采取“课堂”+“田间”的方式,邀请农业专家,“土秀才”“田专家”授课并进行实践操作,提升培训质量。今年,全区计划培训农村致富带头人330人,每人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各镇街要积极配合,精心组织选派学员参训。
三、严格评选认定
(一)严格把关,准确把握认定标准。各镇街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渝委农办〔2021〕22号文件提出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
(二)有序推进,扎实开展认定工作。农村致富带头人的认定对象必须从培养对象库中遴选产生。原则上一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只认定一名农村致富带头人。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取消认定资格。各镇街要于11月22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并将确定人员资料(附件4及相关佐证资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606室、区农业农村委会同相关部门于11月24日前完成复审,确定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农村致富带头人。
联系人:李采忠,联系电话:1778301****
刘待钧,联系电话:1862342****
信息平台联系人:肖君其,联系电话:1582387****
附件:1.农村致富带头人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2.2021年农村致富带头人入库人数和认定人数计划表
3.大足区农村致富带头人入库信息表
4.大足区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申请表
5.大足区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工作联系表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