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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农村工作 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农村工作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    知

日期:2023-03-17

大足委农组〔2023〕1号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农村工作

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农村工作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    知

各镇街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页无正文)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农村工作

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3年3月1日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农村工作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3年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3〕1号)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3〕1号)精神,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

1.结合实际深入学习。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要采取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读书班、学习研讨会等形式,系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基层党组织要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论“三农”工作》等重要教材。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委农办组织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座谈会。适时选派有关领导同志参加市管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研究班。分两期对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各镇街分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乡村振兴驻镇街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帮扶集团、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委相关工作人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为期3天的培训,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主线,结合乡村产业发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农村改革、乡村建设等实际深入学习。(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农办;责任单位:其他各成员单位)

2.统筹开展宣传宣讲。落实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宣传,组织区属媒体规范转发中央、市级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报道、评论文章。按照中央、市委宣传部统一安排开展专题宣传,配合中央、市委主要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我区“三农”工作进展成效。组织区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精心策划、集中报道,开设专栏专题,深入宣传我区学习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生动实践,大力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统筹区农业农村委、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大力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有关战略部署、战略举措和重要要求等,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学深悟透做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农办;责任单位:其他各成员单位)

3.推动走深走实。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同做好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结合起来,坚决守住守好粮食安全、耕地保护、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三条底线,突出抓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任务,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以实际行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自觉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忠实践行者。(牵头单位:区委农办;责任单位:其他各成员单位)

二、谋划部署新时代新征程新大足农业农村现代化

4.开展调研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重要批示精神,组织“三农”系统迅速行动、率先启动,推动调查研究走深走实。组建区领导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和镇街共同参与的调研工作专班,积极参与全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调研专项活动”,重点开展过渡期后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种粮奖补激励政策、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培育壮大农村市场主体、提高丘陵山地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破除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双向流动壁垒、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深化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实践、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等课题专题调研。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加快形成一批有含金量、可转化、能落地的政策举措。加强对调研成果运用情况跟踪评估。(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农办;责任单位:有关成员单位)

5.制定政策举措。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规划,制定我区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行动和六大特色产业链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水平,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有关成员单位)

6.做好工作部署。对标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区委农村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今年全区“三农”工作。适时召开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动重点任务,安排推动有关专项工作。(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农办、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有关成员单位)

三、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7.强化精准监测帮扶。按照8000元/人·年收入标准,确定2023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监测范围。统筹推进行业部门防返贫监测信息共享,常态化开展数据比对,实时筛查风险户,及时响应核查。完善防止返贫精准监测帮扶机制,优化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和“渝防贫APP”便民通道。聚焦易返贫致贫对象,“一户一策”精准落实帮扶措施,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有关成员单位)

8.按时完成问题整改。系统梳理国家和市级考核评估、巡视巡察、审计评价、督查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逐一对账销号。坚持“两不愁三保障”及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调度、清零、通报制度。(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等)

9.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增加脱贫群众就业、生产经营、财产性收入,确保农村居民收入增速8%,高于我区城镇居民收入增速,脱贫人口收入增速10%,城乡居民收入比稳定在2:1左右。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提高到60%以上,各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部分重点支持主导产业补上技术、设施、加工、营销等短板。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深化“一区两群”劳务协作,推进脱贫群众稳岗就业计划和“大足雕客”劳务品牌培育计划,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在1.1万人以上。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完善《大足区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完善帮扶政策,加大对帮扶项目的金融支持,推进“富民贷”“渝快助农贷”助农生产经营增收。(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农行大足支行、农商行大足支行等)

四、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10.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保障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安全。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撂荒地复耕复种,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实现增产增收。健全落实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开展中稻+再生稻绿色高产高质高效示范创建,带动全区10万亩再生稻生产。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开展农资价格监测。将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统筹用于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确保用于粮食生产的资金占比不能低于50%。实施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1.5万亩,扩种油菜2.5万亩。加强“菜篮子”建设,推进老旧蔬菜设施改造提升,落实蔬菜种植面积29.9万亩,产量45.6万吨,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巩固生猪产能,全年出栏量保持在55万头以上。大力发展现代化设施农业,建成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10个。(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有关成员单位)

11.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现代高效特色农业,争做成渝腹地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桥头堡。推进优质粮油菜、大足黑山羊、大足冬菜、雷竹、蚕桑、中药材全产业链建设,重点培育提升大足黑山羊、水稻、大足冬菜“一主两辅”优势特色产业,出栏大足黑山羊19万头,发展“稻+”产业5.6万亩,推动大足冬菜等获批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加快建设大安农业园区,与安岳共建白芷、川芎等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和中药材仓储加工基地。推动农业“接二连三”,加快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引进一批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提档升级棠香人家、隆平五彩田园等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区,创建一批等级乡村旅游民宿,着力推介4条市级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有关成员单位)

12.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力争新认证绿色食品3个,有机食品认证保持在2个以上,开展绿色食品证后监督抽检30个,向企业推广“合格证+追溯码”制度,指导企业制定和使用全产业链地方标准体系。加快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应用,健全农业生产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持续做好退捕渔民后续保障,加强禁渔常态化执法监管,持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果。(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有关成员单位)

13.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家庭农场20个,支持家庭农场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鼓励农民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组建联合社或兴办企业,有序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营能力。完成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任务,培优扶强农民合作社国家级示范社4个、市级示范社4个,提升农民合作社市场竞争力、农民带动力。新增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10家、市级龙头企业2家,推动大足黑山羊创建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强管理服务制度建设,营造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责任单位:有关成员单位)

五、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14.加强规划引领。坚持全区统筹,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优化实用性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建设边界。强化村庄规划入库管理,完善村镇规划管理“一张图”。推进以村为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编制《大足区农房建房风貌管控指导意见》,立足乡土特征、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提升村庄风貌。落实《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指引(试行)》《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指引(试行)》。加强村庄规划同乡村振兴、乡村产业、农房建设等专业专项规划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等)

15.突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改厕5000户。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农村公路100公里,完成中小河流治理16.5公里,开工建设东部供水中心,新改扩建高低压线路100公里。加快建设大足国际商贸物流园区。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落实镇(街)、村(社区)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动态监测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对符合危房改造政策要求的对象,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等)

16.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健全农民参与机制,引导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和管护。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等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探索建立农民健康互助组。鼓励农民投工投劳、支持“一事一议”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入户道路、庭院整治等小型项目。扎实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健全多元投入机制,积极引导农民等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建设。(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等)

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17.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农村党建提升行动,着力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形成问题发现靠党建、问题发生查党建、问题解决看党建的党建统领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大丰大足·共享共富”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行动,强化与简阳、资阳、安岳等地联动,聚焦大足黑山羊、“桑+”“稻+”“林+”、中药材等产业,建立农业产业党建联盟。加强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持续推进农村带头人队伍建设,总结深化“导师帮带制”“擂台比武”等工作。选树一批“担当作为好支书”。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基层党建示范培育,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一村一策”进行集中整顿。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推动派出单位落实责任、项目、资金。推过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方式,发挥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带领创富、带动共富作用。(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有关成员单位)

18.建强乡村治理平台。深入实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云号手”工程,通过“集中鸣号”“定期吹号”“随机吹号”和“量力接号”的方式,把互不相识的党员群众整合到一张基层治理网,按照大事政府办、小事协商办、私事自己办的“三事分流”原则,推动形成“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全民化参与”的基层治理新格局。组建由村党组织领导,村委会、群众互助组织和社工组织等多方参与的乡村共治平台。加强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总结推广最佳案例,指导各镇街做好国家级、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申报、创建工作,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在农村地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防范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等对农村基层政权的侵蚀和影响。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道德典型宣讲活动。组织农民参与我区“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活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提升农民精神风貌。(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有关成员单位)

19.创新完善乡村治理模式。完善党建统领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推进“积分制”“清单制”“院落微治理”等做法,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深入推广“三事分流”“三力七单工作法”等基层治理创新工作做法,鼓励基层积极开展乡村治理创新。探索分类分责、分流联动解决农民诉求,健全“大事政府办、小事村社办、私事自己办”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有关成员单位)

七、大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20.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一县一策”制定完善我区建设方案。统筹城乡规划布局,推动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强镇带村”,发挥龙水镇等特色小镇以城带乡、以工补农作用,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农民就业,带动周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梯度配置区镇村公共资源,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医共体、养老服务联合体,推动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普遍服务类设施城乡统筹建设和管护。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市政管网、乡村微管网等往户延伸,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大足工业园区,有关镇街等)

21.打通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通道。完善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制度,畅通城市人才、资本、技术入乡的制度性通道,盘活农村资源资产,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局等;责任单位:各镇街) 

八、深化农村改革

22.深化完善农村基础性改革。全面推进“五合一”农村改革试点工作,统筹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治理、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第三轮承包地确权不确界、农村宅基地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提升耕地品质、扩大耕地面积、壮大集体经济收益、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形成有辨识度、管长远、利当前、可视化、可推广的具体成果。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搞好确权,稳步推进赋权,有序实现活权,让农民更多分享改革红利。争取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逐步解决地块细碎化问题。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制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入市试点工作方案。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在《大足区村布局规划》的指引下,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23.统筹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总结“三变”改革试点成效经验,“三变”改革试点村达到40%。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股联营,构建“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股份合作机制,对财政补助资金30万及以上的项目实行股权化改革。积极探索“三变”+特色产业、“三变”+农村电商、“三变”+乡村旅游等经营模式,让财政资金转化为村集体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股金。落实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作价入股评估监督制度,防止权力寻租、低价入股、资产流失。探索固定分红、保底分红、效益分红、实物分红等灵活多样的股权收益分配机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依托现有基层社示范社,重点围绕农资供应、农业社会化、农产品流通和农产品加工等服务内容,建设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3个。按照“基层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模式,创建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5个,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1个。持续做好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巩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完成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和肥料包装物回收任务454吨,全区农膜回收率达90%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责任单位:有关成员单位)

24.扎实做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规范管理,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269个村(居)级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居)民委员会财务分离。推动集体资产管理与经营有效分离,因地制宜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有效路径。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探索市、区两级流转交易平台市场化合作路径和财政购买服务机制。加快推进种业提升,狠抓项目推进和项目储备,带动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及时总结提炼我区农村改革试验进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为全市乃至全国农村改革贡献可复制可推广的“大足经验”。(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供销社、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等)

九、强化组织领导和机制创新

25.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整体统筹作用。健全党领导“三农”工作制度体系,完善抓党建带全局的工作体系,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完善运行机制,及时研究落实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重大任务、重大风险防控。建立季度例会报告机制,把乡村振兴作为向区委、区政府季度例会报告的重要内容。及时分解区委一号文件部署任务,完善“五色图”评价指标体系,实行清单化、项目化管理。充实区和镇街党委农办力量,健全上下贯通、高效运转机制。(牵头单位:区委农办;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6.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常态化调研机制,聚焦“三农”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深入基层农村察农情、访实情、问民意,有针对性的研究制定“三农”工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构建项目化实施机制,聚焦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强化调度督导、打表推动、考核评估、盘点销号,形成工作闭环。健全专班化协同推进机制,优化完善乡村振兴工作专班,构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协同运转机制,形成集智攻坚乘数效应。建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赛马比拼机制,定期晾晒比拼工作成效。推行成功实践案例评选推荐机制,鼓励和引导基层探索创新,扎实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总结推广乡村振兴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牵头单位:区委农办;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7.严格督查考核。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健全“抓乡促村”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区领导班子成员包镇(街)走村、镇街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统筹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强化正向激励、反向倒闭,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镇街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结果在表彰奖励、资金分配、干部使用等方面应用。(牵头单位:区委农办;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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