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6-00085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发〔2026〕19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6-05-27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26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6-00085 |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发〔2026〕19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 发布日期 ] | 2026-05-27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26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拨付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 补贴资金的通知
大足农委发〔2026〕19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拨付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
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6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6〕11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市级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5〕124号)文件要求,拟开展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资金拨付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渝财农〔2026〕11号下达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7538万元,2025年结余54.160921万元,清理退回0.157103万元,2026年共计可用于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为7592.318024万元。
(二)2026年种粮大户补贴。渝财农〔2025〕124号下达2026年种粮大户补贴96万元,2025年结余3.341599万元,2026年共计可用于发放种粮大户补贴资金为99.341599万元。
二、补贴标准
(一)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145.5元/亩。
(二)2026年种粮大户补贴标准30.233元/亩。
三、补贴程序
(一)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各镇街负责将辖区内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于2026年6月5日前完成公示,同时公开各级监督举报电话。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日期与同级核实日期一致。对有异议的,重新核实后再公示,直至群众认可。各村、社区的公示照片电子档交由各镇街存档,各镇街公示照片电子档交区农业农村委存档。
(二)2026年种粮大户补贴。各镇街负责将辖区内种粮大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于2025年6月5日前完成公示,同时公开各级监督举报电话。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各村、社区的公示照片电子档交由各镇街存档。各镇街公示照片电子档交区农业农村委存档。
四、资金兑付
2026年6月30日前将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兑付完成。
五、工作要求
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委统筹汇总,区财政局负责将补贴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到农户手中。
各镇街对本辖区政策的落实负总责,对申报面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认真做好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面积核实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报告。
各镇街要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办理制度。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民群众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
各镇街要做好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宣传,2023—2025年为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不再组织申报种粮大户补贴。
区农业农村委联系人:简燕娟,联系电话:43728010;
区财政局联系人:田经伟,联系电话:43722133。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6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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