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6-00124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6-07-02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02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6-0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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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 发布日期 ] | 2026-07-02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02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操作流程
重庆市大足区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操作流程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村社集体机动地种地的,补贴给种地农户。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操作:
一、制定实施方案。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联合制作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二、补贴面积的申报。村社对补贴农户进行摸底登记并核实申报面积,汇总造册,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镇街。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复核补贴资金发放明细,将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审核补贴资金发放明细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区财政部门负责将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申报核查。一是村社核实。农户申报结束后,各村(居)社及时组织核查组,实地调查核实实际种植情况,实地调查核实土地承包户的实际用地情况,按照政策规定,扣除所列禁补计税面积不予补贴。发现申报面积有误的要及时纠正,重新填制《重庆市大足区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表》。二是镇街抽查核实。各镇街在收到村社交来的原始申报资料后,实地抽查核实申报对象的实际种粮或用地情况。核查过程中发现有误的,及时返回村社纠正,重新申报、核实、公示后报镇街;核查无误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表经镇街督查组成员签字确认后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随机抽查。二是镇街抽查核实。各镇街在收到村社交来的原始申报资料后,要及时成立镇街抽查督导小组,实地抽查核实申报对象的实际用地情况。核查过程中发现有误的,及时返回村社纠正,重新申报、核实、公示后报镇街;核查无误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表经镇街督查组成员签字确认后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随机抽查。
四、补贴资金公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核实结果必须坚持镇街、村社两级两次公示(面积申报和资金补贴各公示一次),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日期与同级核实日期一致。对有异议的,重新核实后再公示,直至群众认可。镇街在《耕地地力保护服务平台》导出公示表返还村社公示(请将农户的身份证、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隐私进行屏蔽)。公示地点选在政务公开栏和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并将各村的公示照片电子档交由各镇街存档。同时各镇街要公示(可以与村上同时进行),并将镇街公示照片电子档交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存档。公开各级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后,2026年6月30日前,填报《重庆市大足区XX镇街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汇总表》,经填表人、产业发展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扫描件通过“一表通”上传。
五、补贴资金兑付。2026年6月30日前将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兑付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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