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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5-00014 [ 发文字号 ] 财农〔2023〕13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5-01-17
[ 成文日期 ] 2023-04-07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5-00014
[ 发文字号 ] 财农〔2023〕13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5-01-17
[ 成文日期 ] 2023-04-07
[ 有效性 ]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 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农〔2023〕13号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
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加强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此前印发的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

                    

                       2023年4月7日


文件下载:

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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