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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6-0005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6-03-18
[ 成文日期 ] 2026-03-18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6-0005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6-03-18
[ 成文日期 ] 2026-03-18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先打后补”政策监督渠道

 

重庆市大足区“先打后补”政策监督渠道

一、监督环节

1.免疫与申报。养殖场(户)应按要求实施强制免疫,并如实申报免疫数量等信息。

2.审核与公示。申报材料经镇街初审、区级复核,审核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资金与档案。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严禁骗取、挪用。申报、审核、发放全过程实行“一户一档”管理。

二、主要监督措施

1.加强日常监管。镇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对养殖场(户)疫苗采购、免疫实施、档案记录等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区农业农村委不定期抽查。

2.强化执法监督。区农业农村委要严厉打击无证经营、使用假劣疫苗、虚报冒领补助等违法行为。

3.开展免疫监测。各镇街要指导实施企业定期监测免疫抗体水平,评估免疫效果,确保免疫质量。

4.规范资金管理。各镇街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补助资金精准、合规发放。

三、咨询与举报渠道

如发现疫苗采购或使用违规、免疫记录不实、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可进行反映。

政策咨询: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023-43721669

问题举报:区农业农村委财务和审计科023-43780226

区财政局农财科023-43729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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