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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6-0005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6-03-18
[ 成文日期 ] 2026-03-18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6-0005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6-03-18
[ 成文日期 ] 2026-03-18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监督渠道

 

重庆市大足区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监督渠道

一、监督环节

1.审批与公示。扑杀情况需经镇街初审、区级抽查,审核通过的补贴信息按规定公示。

2.资金发放。补助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委和区财政局核实后,按规定标准及时发放到养殖户。

3.档案管理。实行“一户一档”,区、镇街均建立完整的纸质和电子档案备查。

二、举报与反馈渠道

如发现补助资金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问题,可实名举报:

政策咨询: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23-43721669

问题举报:

区农业农村委财务和审计科 023-43780226

区财政局农财科 023-43729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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