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6-00152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函〔2026〕94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6-07-13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18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6-00152 |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函〔2026〕94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 发布日期 ] | 2026-07-13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18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第233号提案的复函
大足农委函〔2026〕94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第233号提案的复函
张燕岭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房确权登记的建议》(第233号)收悉。经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强农房确权登记为抓手,切实提升农村村民获得感、幸福感的建议。我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农房确权登记工作作为服务乡村振兴、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牵头成立了大足区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区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属地及部门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各镇街要加强巡查监管,坚决遏制新增,新建农房要从选址、用地、规划、建设、验收等环节实行闭环管理,特别是建设中要严格落实“十到场”的建议。我委将督促镇街做好“十到场”,确保新增农房违规“零发生”。
三、加强宣传,全面摸排存量遗留问题,积极推进化解的建议。以镇街为单元开展全区农房全覆盖摸排,精准摸清未登记农房底数、问题类型、症结原因,建立“一户一档”底数台账,截至目前已初步统计我区有17000多宗农房宅基地需确权办证,已完成前期台账汇总和分类梳理,逐年化解。
四、结合目前政策和我区实际,出台贯彻意见,我委已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协商制定了超面积标准的处置意见,立即启动未登记农房测绘工作的建议。在征求各镇街、有关部门意见后,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与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印发《关于扎实做好化解农房宅基地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通知》,梳理了“未批先建”“一户多宅”、超面积建设等13类历史遗留问题,明确了分类处置标准。一是“一户多宅”问题处置。农户多处宅基地总面积未超标准的,统一按一宅确权并附注;超标的,可在标准内择优确权,不得分割宗地。符合分户条件的,签订《分家析产协议》后可依规办理分户登记。合法继承形成的一户多宅,按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并在不动产权证中备注继承属性。二是超面积标准问题处置。宅基地人均用地标准为30平方米,建房限3层、高度不超12米。宅基地面积超建设的,仅确权合法审批部分,超建内容统一备注;四层房屋实行“一事一议”,相关部门联合研判,经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合格后,仅确权三层及以下合规面积,超建部分予以备注;五层及以上农房不予确权并依法处置。同时要按照自然资发﹝2025﹞217号文件要求分阶段分类施策。三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处置。对已建成且经核实确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房屋,各镇街须报送精准矢量数据,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要求报自然资源部调整,获批后完善农转用、用地审批、建设许可等手续。2024年及以后发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水田建房的,补办手续所需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属地镇街自行落实。四是建新未拆旧问题处置。严守“一户一宅”规定。宅基地审批不以旧房拆除为前置条件,由村集体与建房人签订《交还协议书》后即可办理审批;新房建成后,限期拆除旧房、注销旧宅权属。五是农房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等其他9项问题均已明确相应的处置方式和标准。
五、针对建新未拆旧的农房,各镇街要督促村组切实履行原宅基地的交还、收回责任的建议。我委将下发通知对全区建新未拆旧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镇街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原则,责令限期拆除旧房、交还原宅基地。
六、2026年解决农房登记遗留问题不低于5000户,同时区农业农村委将镇街办理情况纳入“六美乡村”考核的建议。我委将配合区规资局下发任务到镇街,督促镇街填制《大足区农房宅基地确权登记遗留问题审核表》办理确权登记,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已将化解农房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纳入2026年度争先创优赛马比拼工作“六美乡村”考核。
此答复函已经我委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委,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邮政编码:402360
联系电话:13******37
联 系 人:杨选权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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