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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6-00145 [ 发文字号 ] 大足农委函〔2026〕81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6-07-13
[ 成文日期 ] 2026-05-12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6-00145
[ 发文字号 ] 大足农委函〔2026〕81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6-07-13
[ 成文日期 ] 2026-05-12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第032号提案的复函

 

大足农委函〔2026〕81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第032号提案的复函

罗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村(居)民小组集体资金开户银行的提案》(第03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保障农民财产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我区实行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非现金结算,通过线上审批支付。2020年6月,区农业农村委邀请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在足多家银行机构分别就各自的金融服务方案进行宣传展示,由区级相关部门及27个镇街参会代表现场投票,一致选择中国银行的“中银惠农”服务方案。会后区农业农村委与中国银行经友好平等协商依法依规签订了10年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组织协调各镇街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在中国银行开立基本账户,银行建立农村经营管理服务平台,专门为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快捷、方便的金融服务。目前正在协议执行期内,双方暂时不具备解除协议的条件。一旦协议执行期满,我委会根据期满后国家当时出台的政策或制度重新依法依规选择适合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需要的服务银行。

针对中国银行物理性网点较少,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办理业务不方便问题,中国银行目前已实行分片管理,并承诺在办理开户、变更、加入银农直连等业务时,客户可提前联系,银行统一安排车辆接送。按照国家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补助收入、补偿款、专项资金、往来资金等,均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不得公款私存,不得随意以现金支付或个人私人账户进行结算。同时,在中国银行开立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账户,若办理定期存款,可享受银行审批权限内最高利率收益。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委还将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政策宣传,组织镇、村、村民小组三级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依法依规管理“三资”的意识和能力。

此答复函已经我委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委,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邮政编码:402360

联系电话:13******37

联 系 人:杨选权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51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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