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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6-00129 [ 发文字号 ] 大足农委函〔2026〕108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6-07-02
[ 成文日期 ] 2026-05-27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6-00129
[ 发文字号 ] 大足农委函〔2026〕108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6-07-02
[ 成文日期 ] 2026-05-27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56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大足农委函〔2026108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56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秦先刚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支持重庆建佳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季家镇

投资建设标准化屠宰场的建议》(第2026156号)收悉。经(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黑山羊产业发展的高度关注和宝贵建议。近年来,我区黑山羊养殖业发展态势良好,季家镇尤其出色,全产业链产能稳步提升,现已成为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支柱产业。实施屠宰加工、精细化分割与品牌化包装是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的有效途径。计划投资约1750万,占地20亩,建设年屠宰加工能力达30万只的标准化肉羊屠宰场,该项目的建成,确实能提高我区肉羊的屠宰能力和水平。但结合当前我区黑山羊产业发展现状,独自大规模发展屠宰加工时机还不够成熟。建议可以考虑与重庆市足福食品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前端屠宰环节由重庆市足福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后端精细化分割与品牌化包装附加值较高的部分由重庆建佳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此举既整合资源又降低成本,也有助于减少投资风险。当然,若业主坚持建设年屠宰加工能力达30万只的标准化肉羊屠宰场,我们亦将予以大力支持。现将新建畜禽屠宰厂(场)的条件要求和审批程序告知如下:

一、选址要求。畜禽屠宰厂(场)的选址,应当符合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动物防疫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乡村振兴规划用地政策指南(2025年)〉的通知》(渝规资发〔20264号)第四章第二节对项目规划布局要求:一是单个项目建设用地面积超过30亩、工业化程度高、分散布局配套设施成本高的产业项目原则上要进产业园区。二是单个项目建设用地规模20亩以上、不超过30亩的,原则上要向城镇开发边界内集聚。三是单个项目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20亩的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的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产业项目,原则上应在村庄内集中布局。四是对空间选址有特殊要求的零星文化旅游设施、农业设施、邻避设施项目等,在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乡村风貌环境等要求基础上,由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出具审查意见,用地规模超过30亩的需在审查中对用地规模进行重点论证,审查论证通过后可编制项目式村庄规划进行布局落地。

二、条件要求。拟建畜禽屠宰厂(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用水供应条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待宰间、屠宰间、检疫检验室以及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有经考核合格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有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或者无害化处理委托协议;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

三、审批程序。畜禽屠宰厂(场)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经征求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颁发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书和畜禽定点屠宰标志牌。

此答复函已经我委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委,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联 系 人:杨盛书

联系电话:023-43738425

邮政编码:402360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5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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