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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6-00121 [ 发文字号 ] 大足农委函〔2026〕87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6-07-01
[ 成文日期 ] 2026-05-15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6-00121
[ 发文字号 ] 大足农委函〔2026〕87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6-07-01
[ 成文日期 ] 2026-05-15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3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大足农委函〔2026〕87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3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杨建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先保障农业经营主体项目补助资金、奖补资金的建议》(人大代表建议13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前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建立拖欠台账。对历年来全区农业项目资金,逐项目、逐主体核实资金拨付进度,建立农业项目资金拖欠台账,明确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年度、资金额度、责任科室等信息,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兑付”,确保底数清、责任明。二是强化资金协调。主动对接区财政局,结合全区农业经营主体资金需求,重点反映土地流转、务工工资、集体分红等刚性支出压力,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将农业项目补助、奖补资金作为民生保障重点支出,优先纳入资金统筹调度范围,全力保障经营主体流动性资金需求。三是抓好拖欠账款偿付。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村集体分红、脱贫人口就业带动的项目资金,以及农业经营主体项目资金,重点保障,优先兑付。目前已分批完成部分拖欠资金偿付,切实缓解经营主体资金周转压力。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强化农业项目资金监管,专款专用。依托区财政局项目管理系统,全面完成拖欠项目信息完善录入,实行分类管理、动态更新,确保资金拨付全程可查、可控、可追溯。二是优先保障重点资金兑付。坚持“保民生、保产业、保主体”原则,将农业经营主体项目资金纳入优先清偿范围,优先兑付拖欠年限长、涉及农民工工资、村集体分红和带动脱贫就业的项目资金,分类分批逐步兑现欠付款项三是健全长效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上级农业项目资金,加大区级财政投入,重点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和品牌培育,切实解决农业前期投入大、周期长、资金短缺难题。

此答复函已经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委,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李冬菊

联系电话:139*****689

邮政编码:402360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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