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4-00075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函〔2024〕78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6-07 |
[ 成文日期 ] | 2024-06-07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4-00075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函〔2024〕78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6-07 |
[ 成文日期 ] | 2024-06-07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7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大足农委函〔2024〕78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7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张华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因地制宜成立高标准农田整治“土”专家组织的建议》(人大建议2024〔2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强化我区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建设质量监管,确保“建一亩、成一亩”,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区农业农村委向涉及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8个镇(街)、31个村(社区)筛选聘请了94名当地群众代表作为义务监督员,参与当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质量监督、评价、问题反馈和工程验收等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在今后的项目建设过程中,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农业种植大户和有一定种养基础的农民群众参与到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中,充分发挥“土”专家作用。
此复函已经袁烽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邮政编码:402360
联系电话:43722618
联 系 人:张丽娟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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