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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0-00017 [ 发文字号 ] 大足农委〔2020〕213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 成文日期 ] 2020-05-06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0-00017
[ 发文字号 ] 大足农委〔2020〕213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 成文日期 ] 2020-05-06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2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2号建议的复函

龚成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足区季家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第19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十二五以来,区农业农村委(原农综办)、国土部门对季家镇柏杨村、花桥村、龙塘村、新水村、石桥村、梯子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土地治理项目,2020年将曙光村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此复函已经黄克成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邮政编码:402360

联系电话:43727244

人: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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