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0-00017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2020〕213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0-05-06 |
[ 成文日期 ] | 2020-05-06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0-00017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2020〕213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0-05-06 |
[ 成文日期 ] | 2020-05-06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2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2号建议的复函
龚成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足区季家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第19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十二五”以来,区农业农村委(原农综办)、国土部门对季家镇柏杨村、花桥村、龙塘村、新水村、石桥村、梯子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土地治理项目,2020年将曙光村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此复函已经黄克成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邮政编码:402360
联系电话:43727244
联 系 人:张 余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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