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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政策清单

日期:2026-03-18


一、补贴对象

强制扑杀补助的补助对象为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

二、补贴依据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实施方案》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规〔2025〕1号)。

三、补贴标准

猪、牛、羊、家禽、马(骡)按用途、不同生长阶段划分不同的档次,其强制扑杀补助标准为:猪130—800元/头(非洲猪瘟200—1200元/头),奶牛1500—6000元/头,肉牛(役用牛)600—3000元/头,羊170—500元/只,家禽5—15元/羽,马(骡)4000—12000元/匹。国家补助标准调整的,据实调整。棘球蚴病补助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指南

申报强制扑杀补助经费时,由被强制扑杀动物养殖、经营业主向所在地镇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重庆市强制扑杀补助经费逐户申报表》,经镇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盖章,报区农业农村委汇总,联合区财政局审核后,向市农业农村委行文申报强制扑杀补助经费。

申报内容包括:发现疫情的时间、疫点数量、疫点地址、诊断结果报告、患病动物数量和受威胁的同群动物数量(需明确动物品种、用途、生长阶段等)、扑杀数量、扑杀处理方式、当地(包括大足区和疫点所在镇街)动物疫病的防疫情况,并附《重庆市强制扑杀补助经费申报汇总表》《重庆市强制扑杀补助经费申报信息汇总表》《重庆市强制扑杀补助经费逐户申报表》、动物疫病检测报告、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单点登录相关信息填报情况截图。

五、政策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3-43721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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