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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市大足区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文字解读

日期:2021-06-18


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的要求,重庆市大足区严格落实中央政策规定,连续多年执行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政策。2021年,根据《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大足区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大足农委〔2021210)精神,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2021年重庆市大足区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

一、制定意义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现阶段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广大农户,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自2016年此项政策实施以来,实实在在增加了农民收入,得到了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较高评价,对调动农民群众种粮积极性,促进耕地地力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发挥了显著的政治、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要求按照“总体稳定、审慎探索、精准有效”的原则,保持现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不改变。同时,明确“对撂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因此,2021年我区《实施方案》对这一重大政策变化进行了细化调整。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一)总体原则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2.对抛荒一年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各镇街要对2021年本区域撂荒耕地及农户进行逐一摸排,登记造册建档,并以村为单位对耕地撂荒农户张榜公布。经公示后则次年即2022年取消补贴资格。切实做到享受补贴农民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3.区级下达镇街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用于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或种粮大户补贴。

(二)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 补贴对象。用于补贴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原则上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村社集体机动地种地的,补贴给种地农户。

2. 补贴依据。补贴计税耕地面积。

3. 补贴标准。根据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资金总额扣除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后测算确定。2021年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137.50元补贴。

4. 补贴程序。

1)确定补贴面积(202156-58日)

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21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程序已核定的2020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植计税耕地面积计算。

2)补贴资金公示(2021615日-621

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核实结果必须坚持镇街、村社两级两次公示(面积申报和资金补贴各公示一次),申报时已经将面积进行了一次公示,第二次(本次)就公示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日期与同级核实日期一致。对有异议的,重新核实后再公示,直至群众认可。公示内容:村社公示本村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情况(由镇街将补贴标准录入系统后统一打印返还村社公示),镇街在《农民补贴网管理系统》第一批中导出公示表(请将农户的银行账号进行屏蔽))。公示地点选在政务公开栏和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并将各村的公示照片电子档交由各镇街存档。同时各镇街要公示(可以与村上同时进行),并将镇街公示照片电子档交区农委、区财政局存档。同时公开各级的监督举报电话。

3)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填报《重庆市大足区    镇(街) 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汇总表(镇街用表)》(附表3)一式三份。经填表人、农服中心主任、镇街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纸制件到区农委、区财政局存档,同时镇街自己保存一份。

(三)种粮大户补贴

种粮大户补贴自2009年开始实施,对培育种粮大户、稳定粮食生产、创新经营体制发挥了重大支撑作用。今年继续实施。

1. 补贴对象。粮大户,指具备以下条件的自然人、法人、专业合作组织或其他组织:一是相对集中成片承包耕地或租种耕地(包括代种撂荒地、新开垦未发包耕地)50 亩(含50亩)以上,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包括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绿豆、豌葫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等12种粮食作物)。二是独立承担风险、自负盈亏,统一生产经营管理,独自享有产品处置权。三是按当地基本种植技术要求规范耕种,即达到当地的平均种植密度和平均产量四是种粮大户单户补贴面积不超过3000亩。

2. 补贴依据。2021年种粮大户的补贴按程序核定的2020年种粮大户实际种粮计税耕地面积计算。

3. 补贴标准。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在市级下达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总额中列支。每亩补贴 230 元。粮食作物之间套种的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

4. 补贴程序。

1)确定补贴面积(2020414 --419

2021年种粮大户的补贴按程序核定的2020年种粮大户实际种粮计税耕地面积计算。

2)补贴资金公示(2020615日-621日)

种粮大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核实结果必须坚持区级、镇街、村社三级两次公示(面积和资金各公示一次),准确信息填制《重庆市大足区  镇(街)    年种粮大户补贴分户统计公示表(镇街用表)》(附表4)公示在镇街、村社两级同时进行。由镇街统一安排部署,公示内容严格按照《重庆市大足区  镇(街)     年种粮大户补贴分户统计(镇街用表)》(附表4) 统一格式印制。分发到各相关村社,在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各镇街在公开宣传栏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面积公示表公示完成后,再公示资金公示表,分别上交公示电子档)。对公示有异议的,需重新核实后再次公示,直至群众认可。申报时已经将面积进行了一次公示,第二次(本次)就公示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同时公开各级的监督举报电话。

3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填报《重庆市大足区   镇(街)年种粮大户补贴分户统计(镇街用表)》(附表2)一式三份。经填镇街主要领导、镇街分管领导、农服中心主任和经办人签字盖章后报纸制件到区委、区财政局存档,同时镇街自己保存一份。

相关文件: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大足区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表格:《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大足区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附表2、附表3、附表4



政策原文: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大足区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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