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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4-000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4-02-18
[ 成文日期 ] 2024-02-18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4-000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4-02-18
[ 成文日期 ] 2024-02-18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4年大足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暨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大足农委发〔2024〕10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4年大足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暨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种业振兴行动的决策部署,全面净化种业市场环境,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暨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4〕1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大足实际,现制定印发《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暨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大足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暨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种业振兴行动的决策部署,全面净化种业市场环境,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决定2024年开展大足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暨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推动种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以集中整治为抓手,坚持市级监督统筹、区县主抓落实、强化属地管理原则,覆盖品种管理、市场监管、案件查处全链条,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标本兼治,不断提高治理成效,全面营造创新主体有动力、市场主体有活力、市场运行有秩序的良好种业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侵权套牌等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品种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通过严格品种管理,逐步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通过集中整治和监督检查,制售假劣、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强化种业领域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的协调配合,种业治理成效更加明显。

(二)区级目标。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加强种业普法宣传。对区县级发证的种业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对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监督检查覆盖率不低于60%,被检查企业、经营门店问题整改合格率为100%;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完成率达到100%;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品种管理

区农委及各镇街积极配合市农委完成以下工作:

1.做好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和引种备案。加强品种试验、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管理,建立健全品种试验主体资质评价和退出机制,切实提高品种试验质量。逐步提高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优化产量指标、抗性指标和品质指标,有效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规范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细化引种备案具体要求,严格申报材料审查,加大品种适应性试验检查。

2.严格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管理以1个登记作物为重点,开展登记品种核查清理,通过市场样品抽取、品种田间验证性试验、DNA检测等手段,严查重复登记、冒充登记品种等行为,规范品种命名,着力解决一品多名”“多品一名问题。对于涉嫌违规登记的品种,市农业农村委将提请农业农村部核查处理。

3.加强缺陷品种撤销和优良品种推荐。认真落实品种撤销规定,对种性严重退化或失去生产利用价值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可克服严重缺陷的、未按要求提供品种标准样品或标准样品不真实的、以欺骗伪造试验数据等不正当方式通过审定或引种备案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坚决予以撤销审定或引种备案。加大优良品种推荐力度,方便农户购种选种,加快提高我市良种覆盖率。

(二)强化市场监管

各镇街积极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1.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的重点对象为全市各区县种子市场经营门店销售的水稻、玉米、蔬菜等种子,主要检查种子经营门店,排查重点品种,检查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市种子站牵头组织全市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的样品抽检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区域种子市场集中抽样和全市各区县样品统一检测,并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要求做好样品提交工作;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种子市场样品抽样工作,并负责将样品送交市种子站。

2.开展夏季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检查对全市水稻、油菜、玉米等制种基地进行检查,严格核查生产主体、企业生产经营资质、品种权属及亲本来源,重点对制种基地苗期转基因成分进行核查。生产基地检查采取各区县自查和市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对辖区内的制种基地进行全覆盖检查。市种子站以国家级杂交水稻和油菜制种基地为重点,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负责样品抽样和检测,并对各区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3.开展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以全市各区县种子市场为检查重点,以小麦、油菜、蔬菜种子等为重点对象,以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采取区县自查、市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种子站牵头组织全市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的样品抽检工作。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按照检查内容和范围等要求,自行组织本辖区检查工作。

4.开展冬季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检查以市内主要的种子种苗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主要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抽样检测品种真实性和种子质量,并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对于近3年来在各种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问题或发生重大质量事件、遭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实行品种检查全覆盖。种子企业监督检查由市种子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作好配合。

5.开展救灾备荒储备种子专项检查。市农业农村委委托市种子站,以市内承担救灾备荒储备任务的企业为检查对象,抽查水稻、玉米、油菜、蔬菜等救灾备荒储备种子相关情况,确保储备种子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数量达到储备要求。

6.开展种畜禽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检查。以种猪场为重点,加大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管,严查无证、过期、超范围生产经营和以杂交种猪充当纯种猪等违法行为,严查市级高代次种猪场系谱档案不全或不规范等问题。强化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测、种畜禽性能测定。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要开展种猪质量安全和种公猪精液自检,出具自检报告并对自检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三)强化行政执法

1.严厉查处种业违法案件。大足区农业综合执法总队要以品种侵权、制售假劣、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擅自处理受保护的畜禽遗传资源等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于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由市级牵头组织查办、挂牌督办;对于只涉及大足区的案件,由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查办,查办结果及时公开,市级转办案件反馈率达到100%。强化检打联动,鼓励开展质量抽检和市场执法联合行动。强化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手段,建立侵权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线索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强化社会共治

区农委及各镇街积极配合市农委完成以下工作:

1.推进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充分发挥种业协会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抓好行业自律,加快构建行业诚信体系。支持重庆种业协会组织开展市级种子种苗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和诚信门店评选、发布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倡议书、开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鉴定和水稻玉米品种食味鉴评嘉年华等活动。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将有严重违法和犯罪等行为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发挥种业协会法律服务团作用,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

2.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机制。充分发挥仲裁、调解、公证等机制作用,强化种业行业社会共治。加强社会和群众监督,各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收集违法线索,提高查办时效,实现精准打击。推动学法用法守法,引导市场主体综合运用植物新品种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多种知识产权保护手段,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五)强化信息应用

1.提高监管执法信息化水平。利用种业大数据平台、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等,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品种登记管理和种业执法监管、动态信息追溯等,提高种业监管执法信息化利用水平,强化线上线下工作协调配合。

(六)强化普法宣传

1.加强普法宣传。积极组织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加大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综合运用集中教学、线上教学、现场教学等形式,提高种业执法实务技能。及时整理办结的种业违法典型案例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典型案例并向上报送市农业农村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委成立由分管领导任工作组组长,相关科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大足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暨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行动组,制定具体方案,并在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官网公开。

(二)加强检查督导。各镇街要抓好本辖区相关工作的指导督促,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及时移交当地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办理,区农业农村委按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执法监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总结。开展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及时开展工作总结,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在各专项工作完成后及时将总结报市农业农村委,并在2024年12月15日前将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总结及附表以电子版正式公文报送市农业农村委。

(四)加强社会监督。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设立种业监管举报电话,保证举报信息畅通,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依法维护品种权人、诚信企业、农民的合法权益。

违法问题线索举报电话:43738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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