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1-00630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2021〕3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1-01-26 |
[ 成文日期 ] | 2021-01-05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1-00630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2021〕3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1-01-26 |
[ 成文日期 ] | 2021-01-05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
大足农委〔2021〕3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种子质量管理监督检验站:
为了构建我区主要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认真落实种子品种真实性制度,促进种业健康发展,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委决定对2020—2021年度在大足区行政区划内经销的主要农作物种子进行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对象:大足区行政区划范围内从事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所有生产经销商。
抽查范围:水稻、玉米、油菜种子。重点监督抽查2020—2021年度存在种子质量问题的企业和怀疑存在种子质量问题的品种;已通过重庆市监督检验和交叉抽检的品种同批次6个月内不得进行重复抽检。
二、检测项目、方法和判定依据
检测项目:种子净度、水分、发芽率三项质量指标。
检测方法:净度分析按GB/T3543.3-1995, 水分测定按GB/T3543.6-1995,发芽率试验按GB/T3543.4-1995规定的方法执行。
判定依据:GB4404.1-2008. GB4407.1-2008
三、监督抽查计划执行单位
重庆市大足区种子质量管理监督检验站
四、监督抽查样品数量
暂定抽查12个批次种子样品,原则上种子批发商至少抽检水稻、玉米、油菜品种各1个批次样品(不含重庆市交叉抽检品种)。重点抽检2020年度不合格企业及怀疑品种。
五、时间安排
大春主要作物种子监督抽查扦样工作于2021年1月5日开始,于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检验。其中:抽查玉米杂交种7个批次种子样品、水稻杂交种5个批次种子样品。 2021年8月30日前完成扦样,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检验。
六、抽检结果处理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政策进行处理;
2.对抽检发现不合格的种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