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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6-00162 [ 发文字号 ] 大足农委发〔2026〕32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6-07-31
[ 成文日期 ] 2026-07-31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6-00162
[ 发文字号 ] 大足农委发〔2026〕32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6-07-31
[ 成文日期 ] 2026-07-31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大足区粮油类财政奖补物资 监管机制》的通知

 

大足农委发〔202632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大足区粮油类财政奖补物资

监管机制》的通知

各镇(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油种植散户:

为规范各级财政奖补资金购置粮油类农资全流程管理,保障财政奖补物资精准发放、专款专用、规范使用,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特制定机制并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731

(此件主动公开)


大足区粮油类财政奖补物资监管机制

一、适用范围

本机制适用于大足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实施的所有中央、市级奖补资金采购的粮油类农业物资(水稻种子、油菜种子、专用肥料、病虫害防控农药等)的主体申报、面积核查、物资分配、现场发放、台账登记、公示公开、事后督查、问题整改、追责问责等全部工作,覆盖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种植散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所有参与主体。

二、基本原则

(一)据实申报,严格核验

所有物资申领以实际种植面积、实际种植品类为唯一依据,杜绝虚报、瞒报、重复申报、无种植申领物资行为。

(二)全程监督,多方制衡

建立区级机关科室交叉监督、镇街村社分级负责、社会公开监督的多维监督体系,规避单人经办、单人决策风险。

(三)全程留痕,闭环可溯

从申报、核查、分配、发放、归档到督查整改,每一步留存纸质、影像记录,实现全流程可查询、可追溯、可追责。

(四)精准普惠,公平公正

重点保障种植户合法权益,杜绝大户挤占散户物资、未种植领取物资、应享未享、多发错发等问题,严禁优亲厚友、人情分配。

三、申报及管理流程

(一)事前管控:申报审核与面积精准核验

聚焦面积不实、虚报瞒报、申报失真等风险,建立“村社初审、镇街复核、区级终审”三级核验机制,严格实地检验、数据对比,从源头杜绝虚假申报。

1. 申报流程。区农业农村委印发财政奖补粮油类物资申报文件后,各镇街及时将申报文件转发到村社;村社及时通知辖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进行申报,收集辖区内种植大户和农户的种植意向表,明确种植品类、种植面积、地块位置、户主信息、联系方式等,汇总上报镇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镇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将经分管领导签字、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盖章的汇总表通过“一表通”报送区农业农村委登记备案,同时需报送相应的佐证材料。

2.面积核验制度1)村社实地初核。村社干部要对有资质享受补贴的种植大户和普通农户地块进行核实,包括:核对地块位置、种植品类、实际种植面积,种植大户种植区域图等定位留存,对撂荒、非农种植、面积不符的直接剔除,形成村级初核台账,核查人至少两人签字,村社对面积的真实性负责。(2)镇街复核。镇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对各村申报数据、种植大户种植区域图(地块影像)逐一复核,随机抽查实地地块,修正虚报面积、错误信息,对提交到区级部门的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3)区级核查抽检。区农业农村委业务科室结合国土空间地块数据、历年种植备案数据、卫星遥感种植影像等资料对镇级上报数据进行数据比对,对申报面积偏大、同比增幅异常等实地抽检,以最终核定面积决定物资分配名额及数量,形成全区的物资分配汇总表;物资分配汇总表在大足区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区农业农村委行政办公会审议。

3.事前公示与异议处置镇街、村社两级完成核验后,在村社公示栏、镇街政务公开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事前公示,公示内容包含申报户主、种植地块、申报面积、拟发放物资种类及数量、监督举报电话;区农业农村委将全区的物资分配汇总表在大足区农业农村委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群众举报,有异议的由区农业农村委、镇街、村社各在3个工作日内核查办结,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拟发放物资清单;对无种植意愿、不实际种植的种植户,坚决不予发放,杜绝多得、冒领问题,多余物资由镇街统一回收,上报区农业农村委统筹调剂,严禁私自处置。

(二)事中管控:规范发放流程与多方监督

聚焦发放不规范、物资错发漏发、散户应得未得、优亲厚友、档案不全风险,严格规范现场收发流程、人员配置、登记归档标准,实现收发物资过程全程可控、全程留痕。

1.收发人员配置所有粮油类物资集中收发环节,必须执行双人经办、交叉监督制度,缺一不可:(1)区级收发环节。区农业农村委不少于2名业务科室在编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物资收发、核对;收发物资过程中必须邀请委财务科或机关党委至少1名工作人员参与现场监督,发放物资明细表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2)镇街、村社收发环节。各镇街、村社物资发放必须专人负责管理,严禁单人经办、单人发放,所有现场人员需在物资发放表和领条签字确认,留存履职记录。

2.分级规范发放流程1)区级物资调拨。区农业农村委根据终审后的发放清单,统一统筹采购物资,按镇街核定数量精准调拨,建立物资出入库台账,做到账物相符,杜绝物资截留、挪用、私分。(2)镇级集中分发。镇街统一领取物资后,对照辖区内各村社申报汇总表,以村社为单位分配物资,严禁大户代领散户物资。(3)村社到户发放。实行“本人领取、签字确认”制度,普通农户本人到场领取物资,核对信息无误后签字、按手印;行动不便、外出务工农户可委托直系亲属代领,需提供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严禁村干部、网格员私自代领、批量代领。

3.全程留痕与档案规范1)严格执行“一户一档、一村一册、一镇一卷”档案标准,档案资料包含:申报表、面积核查表、公示截图及照片、发放花名册、签字手印台账、现场影像、监督记录表、物资出入库凭证;(2)杜绝镇村无档案、档案缺失、信息涂改、代签漏签等问题,所有档案资料同步留存电子档、纸质档,分级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三)事后管控:全域督查溯源与整改问责

聚焦发放不到位、物资未到户、事后无人管、问题不整改短板,建立发放后复核、随机抽查、溯源核查、问题整改、追责问责机制,形成监管闭环。

1.发放后镇级自查镇(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完成物资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全覆盖自查辖区所有村社发放情况,核对台账信息、农户领取记录、物资结余情况,对漏发、错发、未发放到位问题立即整改,形成镇级自查报告上报区农业农村委。

2.区级督查1)台账核查。区农业农村委不定期对各镇街上报的全套档案资料审核,核查档案完整性、数据一致性、流程规范性,对档案不全、流程违规的提出整改措施并需限时整改。(2)实地入户抽查。采取随机入户(大户及普通农户)、电话回访、地块复核三种方式开展实地督查,重点核查:是否本人领取、物资是否足额到户、是否按要求开展粮油种植及生产管理、是否存在虚报面积、是否存在无种植领物资、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是否存在应享未享等问题。(3)结余物资核查。对各镇村未发放结余物资统一清点登记、封存保管,建立结余物资台账,统一调剂使用或按规定处置,杜绝私自截留、倒卖、挪用。

3.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物资全部发放、区级督查完成后,镇街、村社两级开展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最终到户发放结果、督查整改情况。区农业农村委公开专项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受理群众关于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发放不公、物资截留的举报线索,专人登记、限时核查、闭环处置、实名反馈。

4.问题整改与溯源管理对督查、举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问题清单、责任人员、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整改完成后复核验收,未整改到位的不予销号。对历年发放台账、核查记录、整改记录统一归档,实现年度溯源、跨年度比对,杜绝重复违规、屡改屡犯问题。

(四)长效管理与风险防范。

1. 重点廉政风险防控清单1)严禁镇村工作人员协助种植户虚报种植面积、伪造申报资料;(2)严禁优亲厚友、人情发放,私自调整物资分配名额;(3)严禁截留、挪用、倒卖、私存惠农粮油物资;(4)严禁大户挤占普通农户物资,损害散户惠农权益;(5)严禁档案造假、补填台账、隐匿发放痕迹;(6)严禁发放不作为、慢作为,导致物资长期滞留、发放不到位;(7)严禁物资领用后迟迟不开展农业生产。

2.分级追责问责机制1)主体追责。对虚报面积、冒领物资、无种植申领物资的种植户,一律追回违规领取物资,纳入涉农失信名单,取消当年及后两年所有惠农物资及项目类申报申领资格。(2)村级追责。对村社核查不严、档案不全、发放不公、优亲厚友的,镇街领导约谈村社负责人并全镇通报;情节较重的,移交镇街纪委处置。(3)镇级追责。对镇街审核流于形式、监管缺位、整改不力、多次出现发放问题的,约谈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并全区通报。(4)委内追责。对科室经办人员、监督人员履职不力、监督缺位、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依规进行内部问责、通报批评;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

(五)责任分工。

1. 区农业农村委。1)相关业务科室。牵头统筹物资申报审核、面积复核、发放组织、全程监管、督导检查、资料汇总归档;(2)财务科审计、机关党办全程参与物资发放现场监督、流程核查、资金物资合规性审核,履行廉政监督职责。

2. 镇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主体申报初审、村级面积初核、物资统筹领取、村级发放指导、镇级台账建立、问题初步整改。

3. 村(居)委会。负责农户申报摸排、地块实地核实、村级公示、到户发放、农户签字确认、村级档案归集。

4. 申领主体(农户、种植大户)。对自身申报面积、种植情况真实性负责,承诺据实申领、规范使用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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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农委发〔2026〕32号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足区粮油类财政奖补物资监管机制》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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