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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5-00124 [ 发文字号 ] 大足农委发〔2025〕52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5-08-13
[ 成文日期 ] 2025-08-13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5-00124
[ 发文字号 ] 大足农委发〔2025〕52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5-08-13
[ 成文日期 ] 2025-08-13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公布202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家庭农场区级示范场的通知

 

大足农委发〔2025〕52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公布202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家庭农场区级示范场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为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建设,提升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质量和水平,促进乡村振兴,发挥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重庆市大足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大足农委〔2020〕184号)、《重庆市大足区家庭农场区级示范场评定办法》(大足农委〔2021〕213号)、《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大足农委发〔2025〕31号)和《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家庭农场区级示范场申报工作的通知》(大足农委发〔2025〕32号)规定,经镇街推荐、区农业农村委评定、官网公示公开,重庆市大足区冬虾产区农业发展股份合作社等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被评定为2025年“重庆市大足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重庆丰农泽华生态农业家庭农场等10个家庭农场被评为2025年“重庆市大足区家庭农场区级示范场”,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1-2)。

各镇街要认真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家庭农场区级示范场的指导与管理工作,充分推动区级示范社和区级示范场在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保障市场有效供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要积极开展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和发展工作,推动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家庭农场区级示范场要守法经营,强化服务宗旨,加强财务规范管理,要注重规范提升、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民主管理、保障成员各项权利;要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弘扬团结互助、诚信友爱的合作文化,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领广大农民致富增收。

附件:1.2025年重庆市大足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名单

        2.2025年重庆市大足区家庭农场区级示范场名单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5年重庆市大足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名单

1.重庆市大足区冬虾产区农业发展股份合作社

2.重庆市大足区丁兴生态农业发展股份合作社

3.重庆仁思高粱种植专业合作社

4.重庆真挚小龙虾养殖专业合作社


附件2

2025年重庆市大足区家庭农场区级示范场名单

1.重庆丰农泽华生态农业家庭农场

2.大足区熙岩农业家庭农场

3.重庆市大足区刺子花椒种植农场

4.大足区兴超水产养殖农场

5.大足区禄平种养殖场

6.重庆市大足区良蜂场蜜蜂养殖家庭农场

7.大足区黄高均蜜蜂养殖家庭农场

8.重庆市大足区瑞韵家庭农场

9.重庆市大足区一凡家庭农场

10.大足区城廷水产养殖家庭农场


文件下载:

大足农委发〔2025〕52号关于公布2025年大足区农民合作社区级示范社家庭农场区级示范场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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