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5-00124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发〔2025〕52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5-08-13 |
[ 成文日期 ] | 2025-08-13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5-00124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发〔2025〕52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5-08-13 |
[ 成文日期 ] | 2025-08-13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公布202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家庭农场区级示范场的通知
大足农委发〔2025〕52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公布202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家庭农场区级示范场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为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建设,提升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质量和水平,促进乡村振兴,发挥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重庆市大足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大足农委〔2020〕184号)、《重庆市大足区家庭农场区级示范场评定办法》(大足农委〔2021〕213号)、《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大足农委发〔2025〕31号)和《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家庭农场区级示范场申报工作的通知》(大足农委发〔2025〕32号)规定,经镇街推荐、区农业农村委评定、官网公示公开,重庆市大足区冬虾产区农业发展股份合作社等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被评定为2025年“重庆市大足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重庆丰农泽华生态农业家庭农场等10个家庭农场被评为2025年“重庆市大足区家庭农场区级示范场”,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1-2)。
各镇街要认真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家庭农场区级示范场的指导与管理工作,充分推动区级示范社和区级示范场在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保障市场有效供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要积极开展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和发展工作,推动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家庭农场区级示范场要守法经营,强化服务宗旨,加强财务规范管理,要注重规范提升、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民主管理、保障成员各项权利;要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弘扬团结互助、诚信友爱的合作文化,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领广大农民致富增收。
附件:1.2025年重庆市大足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名单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5年重庆市大足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名单
2.重庆市大足区丁兴生态农业发展股份合作社
3.重庆仁思高粱种植专业合作社
4.重庆真挚小龙虾养殖专业合作社
附件2
2025年重庆市大足区家庭农场区级示范场名单
2.大足区熙岩农业家庭农场
3.重庆市大足区刺子花椒种植农场
4.大足区兴超水产养殖农场
5.大足区禄平种养殖场
6.重庆市大足区良蜂场蜜蜂养殖家庭农场
7.大足区黄高均蜜蜂养殖家庭农场
8.重庆市大足区瑞韵家庭农场
9.重庆市大足区一凡家庭农场
10.大足区城廷水产养殖家庭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