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区政府 区人大 区政协 网站专栏
| 无障碍 | |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您当前位置: 首页>区政府部门>农业农村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其他公文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5-00054 [ 发文字号 ] 大足农委发〔2025〕18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5-04-11
[ 成文日期 ] 2025-04-08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5-00054
[ 发文字号 ] 大足农委发〔2025〕18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5-04-11
[ 成文日期 ] 2025-04-08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实施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第二批)

 

大足农委发〔2025〕18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

关于实施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第二批)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39号)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4〕97号)有关要求。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通过实地核查、专家评审、公示后,确定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项目由重庆鑫轩冬菜股份合作社等4个合作社为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实施主体(具体名单见附件)。各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方案予以实施,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附件: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汇总表(第二批)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5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大足农委发〔2025〕18号关于实施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第二批)(3).docx
大足农委发〔2025〕18号附件: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汇总表(第二批)(3).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