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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5-00051 [ 发文字号 ] 大足农委发〔2025〕17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5-04-07
[ 成文日期 ] 2025-04-07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5-00051
[ 发文字号 ] 大足农委发〔2025〕17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5-04-07
[ 成文日期 ] 2025-04-07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大足农委发〔2025〕17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抓实“5513”创新举措,统筹推进我区“一主两辅”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5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4〕139号)、《重庆市大足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大足财农〔2022〕4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入库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突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聚焦“四千行动”“一主两辅”、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等全产业链发展重点领域,着力提升现代农业“七化”水平,加快推进“一主两辅”等产业迭代升级,坚持把标准赋能、品牌赋能、设计赋能、数智赋能贯穿产业发展全过程,走深走实绿色、生态、健康发展之路,谋划一批助农增收实、壮大集体经济强、带动区域经济好的重点项目。结合经营性帮扶产业“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工作要求,组织实施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入库。

二、申报对象

各镇街以现代农业“七化”为核心,以“一主两辅”产业为重点,着力培育“一镇一品”特色产业,统筹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经营主体申报,经营主体可以是区级国有平台公司、供销社社有企业、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在相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也可以镇街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在国家注册登记机关依法注册登记并运行。

(二)建设项目自筹配套资金比例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40%。

(三)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通过建立资产收益、土地流转、资金入股、房屋联营、务工就业、产品代销、生产托管、租赁经营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项目所在地农户、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受益。凡申请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实施单位应带动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10人以上(其中稳定就业人数1人以上);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实施单位应带动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15人以上(其中稳定就业人数2人以上);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含)以上的实施单位应带动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20人以上(其中稳定就业人数3人以上)。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帮扶低收入群体义务。

(六)五年内无弄虚作假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承诺函)。

(七)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近两年内未出现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八)以往年度分红已及时兑现。

四、项目内容

(一)建设内容。

围绕现代农业“七化”要求,结合“一主两辅”和“一镇一品”产业发展,切实加强路、水、电、通信、物流等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完善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品牌价值,增强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能力,全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二)建设期限。

原则上2025年9月30日前,个别项目因资金下达较晚,推迟到10月31日前。

(三)重点支持区域。

重点支持三大片区,特别是其中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村、市级脱贫村、五星村庄、农文旅融合十八村。

1.城郊田园综合体建设区:宝顶镇、棠香街道、龙岗街道、智凤街道。

2.大安农业园区东部片区:拾万镇、石马镇、金山镇、万古镇、雍溪镇、古龙镇。

3.大安农业园区西部片区:铁山镇、高升镇、三驱镇、季家镇、龙石镇。

(四)重点培育产业。

以“粮+”、大足黑山羊、大足冬菜“一主两辅”主导产业为重点,支持“一镇一品”建设。着力培育有广阔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好、能为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业。

(五)项目类别及补助类型。

围绕现代农业“七化”推进“一主两辅”产业品种、品质、品牌迭代升级,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推进标准化生产,鼓励制定企业标准。统筹推进“一镇一品”特色产业发展,把标准赋能、品牌赋能、设计赋能、数智赋能贯穿产业发展全过程,明确建设内容和补助标准。入库财政补助资金5715万元。

1.“粮+”产业发展项目。围绕“三品一标”建设、销售体系建设、全产业链建设三个重点,全力推进“粮+”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入库财政补助资金1730万元。支持基础设施改善提升,补助标准:10万元/个,计划入库项目20个。申报要求:集中连片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在100亩以上。补助资金主要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工具购置,包括完善进排水系统、电力设施、防逃网、围网、视频监控等基础设施,旋耕机、投饵机、微孔增氧、分选机、地笼等生产工具。支持“粮+”产业“三品一标”建设。补助标准:200万元/个,计划入库项目1个;100万元/个,计划入库项目6个。申报要求:围绕“三品一标”构建“粮+”产业体系,集中连片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在200亩以上,其他“粮+”产业500亩以上,带动面积不低于1000亩。补助资金主要支持“粮+”产业良种引进及扩繁,“粮+”产业产品绿色、有机、特质农品等认证,“粮+”产业品牌建设,通过温室大棚培苗,稻田接力养殖,制定并落实地方标准,实现标准化生产。支持稻渔销售体系建设。补助标准:50万元/个,计划入库项目3个。申报要求:年销售稻渔产品100吨以上且具有固定的集散点。主要支持改扩建稻渔水产品销售集散点,购置选虾机等自动化分拣设备,完善仓储、分拣、暂养等功能区;对稻渔产品品牌设计、储藏箱、封箱胶等进行补贴;对销往市外的稻渔产品按1元/公斤进行补贴(空运订单,2025年1月1日至9月30日),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25万元(申报此补贴不受同一经营主体2025年只能获得一项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项目限制)。支持“粮+中药材”产业发展。围绕推进标准化、服务社会化等现代农业“七化”推进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补助标准:100万元/个,计划入库项目5个,申报要求:药材基地面积在500亩以上,加强灌溉设施、生产便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烘干设施设备、仓储、冷藏等建设。支持“粮+中药材”产业标准化,补助标准:80万元/个,计划入库项目1个,申报要求:推进“大足白芷”达到国家GAP认证标准。

2.大足黑山羊产业发展项目。围绕《大足黑山羊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推进大足黑山羊标准化、农旅文商一体化等现代农业“七化”建设,做实3个100%品质要求。入库财政补助资金1200万元。支持大足黑山羊农旅文商一体化发展,补助标准:200万元/个,计划入库项目2个,申报要求:围绕大足黑山羊养殖、休闲观光、农耕文化展示、农事体验、乡村美食等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大足黑山羊销售体系建设(主要是针对大足黑山羊产业公益性工作,不自筹和股权化改革),打造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建设品鉴店、美食文化广场、研学基地等有助于完善销售体系的建设事项。支持大足黑山羊疫病防控标准化建设,补助标准:120万元/个,计划入库项目1个,申报要求:购买非强制免疫疫苗、驱虫药和消毒药,完成大足黑山羊疫病防控要求(主要是针对大足黑山羊产业公益性工作,不自筹和股权化改革)。支持大足黑山羊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基础设施设备建设、种羊发展。补助标准:100万元/个,计划入库4个,申报要求:大足黑山羊标准化繁育场:建设种羊舍不低于750平方米,总圈舍面积不低于1200平方米,存栏种羊不低于500只;大足黑山羊标准化肉羊场:建设羊舍不低于2000平方米,存栏商品羊不低于1500只。补助标准:30万元/个,计划入库1个,申报要求:大足黑山羊标准化繁育场:建设种羊舍不低于240平方米,总圈舍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存栏种羊不低于200只;大足黑山羊标准化肉羊场:建设羊舍不低于800平方米,存栏商品羊不低于500只。支持大足黑山羊“三品一标”建设(主要是针对大足黑山羊产业公益性工作不自筹,申报此补贴不受同一经营主体2025年只能获得一项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项目限制),补助标准:25万元/个,计划入库10个,申报要求:严格落实大足黑山羊标准,开展种公羊、种母羊选育,具备人工授精基础条件(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人工授精替代自然交配;实施“三品一标”示范基地创建,生产记录完整(养殖场制度齐备且上墙),佩戴耳标实现个体可追溯;记录出生、用药、免疫接种、驱虫、饲喂等生产信息;饲草料采取绿色生态方式种植,主要原料检测达到绿色食品要求;推进大足黑山羊绿色饲养,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NY/T 391-2021)。严控兽药使用,兽药残留检测符合《绿色食品畜肉》(NY/T2799-2023)标准;羊肉品质达到绿色食品要求。要求生产企业主动送检样品,并将检测报告作为推进标准化生产的资料归档。

3.大足冬菜产业发展项目。重点支持补短板、打通堵点事项。入库财政补助资金270万元。支持大足冬菜“三品一标”建设,补助标准:50万元/个,计划入库项目3个,申报要求:大足冬菜标准化生产、品种提纯、引进大足冬菜脱盐机械设备、创新大足冬菜加工方式等,提升大足冬菜加工品质,畅通大足冬菜销路。支持大足冬菜农旅文商一体化发展,补助标准:20万元/个,计划入库项目6个,申报要求:强化大足冬菜销售体系建设,通过设置高速公路广告牌、线下现场展示展销、线上直播等方式,加强大足冬菜宣传,搭建线上线下销售平台,扩大销路。加强包装设计和利用,提升产品形象。

4.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项目。以“一主两辅”为核心,提升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能力建设。入库财政补助资金1100万元。支持大足黑山羊加工,补助标准:500万元/个,计划入库项目1个,申报要求:大足黑山羊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厂房及设施设备建设,土地、环评等前置条件符合项目建设要求。支持稻渔产业加工,补助标准:300万元/个,计划入库项目1个,申报要求:稻渔产业加工厂房、设备等建设,土地、环评等前置条件符合项目建设要求。支持其他农产品加工,补助标准:100万元/个,计划入库项目1个,申报要求:土地、环评等前置条件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加工厂房、设备等建设。加工市场主体培育,补助标准:50万元/个,计划入库项目4个,申报要求:土地、环评等前置条件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预冷、保鲜、冷冻、分级、分割、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精深加工企业生产线建设、产品研发等。

5.其他特色产业项目。围绕现代农业“七化”建设、“三品一标”建设推进其他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入库财政补助资金800万元。支持全产业链建设,补助标准:40万元/个,计划入库项目5个,申报要求:各镇街特色产业,补齐生产基地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短板,推进产业接二连三。支持“三品一标”建设,补助标准:60万元/个,计划入库项目5个,申报要求:各镇街围绕特色产业优良品种培育和推广、标准制定和生产、品牌打造策划建设内容,强化检验检测、药物监管等,并将检测报告作为推进标准化生产的资料归档。支持补短板建设,补助标准:30万元/个,计划入库项目7个,申报要求:各镇街特色产业,开展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等短板建设。支持林下产业发展,补助标准:30万元/个,计划入库项目3个,申报要求:林下种养殖产业面积50亩以上,补齐生产基地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短板,推进产业接二连三。

6.扶持壮大市级脱贫村集体经济项目。按照《关于印发〈大足区贯彻落实全市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责任分解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大足委办发〔2017〕67号)要求,对促进市级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成效突出的农业龙头企业,给予项目扶持。入库财政补助资金75万元。支持壮大市级脱贫村集体经济成效突出农业龙头企业,补助标准:15万元/个,计划入库项目5个,申报要求:在扶持壮大市级脱贫村集体经济中,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开展标准化种养殖基地建设、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等。(申报此项目不受同一经营主体2025年只能获得一项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项目限制)

7.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对2024年度和2025年上半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用于产业发展贷款进行贴息。入库财政补助资金540万元。以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准,分类贴息,贷款100万元及以下的,贴息比例为LPR的100%,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贴息比例为LPR的80%,200万元以上的,贴息比例为LPR的60%。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申报此项目不受同一经营主体2025年只能获得一项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项目限制,但不能同时享受其他贴息项目资金补贴。该项目由规划发展科统一申报入库)

原则上同一经营主体只能获得一项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项目,项目实施遵循“效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原则。

(六)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

补助对象和项目的产生须通过自愿申报、竞争择优的方式产生。财政衔接资金到位后,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安排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中建设单价需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补助标准≤公允价80%。

五、利益分配

(一)收益分配。凡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含)以上的产业发展项目(镇街、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项目、公益性项目除外),项目实施单位将补助资金的30%由项目所在地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持股,每年按持股金额5%的标准实行分红: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占20%,分红收益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等。村(社区)全体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占80%,其中分红收益的60%平均量化到户或人,以户或人为单位实行分红,每户分红收益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部分归村集体,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等;分红收益的40%由村(社区)对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务工就业、人居环境整治、邻里关系、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并建立档案资料,对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进行差额化奖励。(100万元及以上项目必须进行“三变”改革)。

(二)股权管理。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与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单位签订股权分红协议。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持有项目实施单位财政补助资金股份属于固定分红性股份,不参与实施项目的经营管理。双方应约定项目存续期限,不得少于5年。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连续分红5年后,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可按照原值赎回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持有股份,也可继续持股分红。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提前结束项目、转让项目的,应按照原值赎回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持有股份,在项目转入方同意的基础上也可由项目转入方继续履行相关协议。赎回方式上,可一次性赎回,也可分年度赎回,分年度赎回不得超过5年,未赎回股金继续享受分红。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收到持股本金后应当用于村(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不得直接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续存,参照企业破产清算和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相关政策规定处置。

六、申报程序

(一)村级申报。所有项目实行镇街统筹,业主自愿申报,编制实施方案,填报《2025年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 《大足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经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认真分析当地资源禀赋、巩固成果任务、发展需求,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确定申报项目,形成项目申报清单,在村务公开栏公示10天(公示要分别载明“12345”电话和镇纪委、村居委监督电话),公示无异议后,向所在镇(街)递交。

村级申报必备资料: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项目入库公示照片、实施方案、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项目库明细表。

(二)镇(街)审核。镇(街)要加强对村级申报工作的指导,召开会议,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群众参与情况和利益联结机制、现场实施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后在镇级政务公开栏公示10天(公示要分别载明“12345”电话和镇纪委、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农业农村委审核。

镇(街)上报必备资料:镇村会议记录、镇村项目入库公示照片、实施方案、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项目库明细表、绩效目标申报审核表、产业项目现场初核情况表。

(三)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专家评审,按得分高低排序后纳入项目库。

七、申报要求

(一)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经营主体等单位结合发展实际,科学拟建项目,形成实施方案,自愿申报,不得代编代报和重复申报。

(二)建设地址、产业发展必须符合大足相关规划,同一项目的建设内容不能重复享受其他财政补助资金。

(三)按照“原建不补、不建不补”原则,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项目内容。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拨付进度资金。

(四)取得项目补助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照批复内容,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建设质量并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建设。

(五)各镇(街)、村(社区)严格按照申报程序的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审核和公开公示,对项目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重点看入库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与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入库项目质量。

(六)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项目,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项目,简单发钱发物的项目,美化、绿化等“造景”工程、形象工程,一律不得入库,凡需要使用财政衔接资金的项目必须入库。

(七)经区级备案的方案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经村镇审核后,报区农业农村委研究审批,否则来年纳入项目申报黑名单。报区级备案的方案作为监督检查、验收、接受审计的依据。

(八)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1)。

(九)申报对象纳入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制度监管,严格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十)申报产业项目,必须建立完善生态环保设施,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建设内容可纳入建设项目,资金预算不超过补助资金的5%。对规模种植基地,建设生态拦截沟、污水净化塘、人工湿地等环保设施。畜禽养殖项目必须完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备足够的消纳地,实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项目必须建设尾水治理设施,所有生产尾水、地表径流不能直排入河。

八、报送要求

(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涉及镇街报表通过一表通上报)必须一致,申报对象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镇(街)履行监管责任。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单位盖鲜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带动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佐证材料、租地合同、设施农业用地相关手续等。

3.入库申报相关材料:镇村入库会议记录、镇村入库公示照片(远景、近景各一张)、2025年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大足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绩效目标申报审核表等资料。

(二)装订。为便于分类和组织区级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拉杆压条式简单装订,不得多个项目实施方案一起装订,不得胶印。

(三)报送时间。2025年4月29日18: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四)报送方式。各街镇必须明确一名项目联系人,将辖区申报项目汇总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区农业农村委(607室),同步报送实施方案等资料电子档。文件必须载明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

联系人:

1.大足黑山羊产业发展项目(畜牧科)

简燕娟,联系电话:43722682

2.稻渔产业发展项目(渔业科)

曾  勇,联系电话:43785369

3.大足冬菜产业发展项目(特经科)

文  鹏,联系电话:43780149

4.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特经科)

文  鹏,联系电话:43780149

5.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项目(规划发展科)

陈  曦,联系电话:43775028

6.其他特色产业项目(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科)

谢云华,联系电话:43722112

7.扶持壮大市级脱贫村集体经济项目(特经科)

文  鹏,联系电话:43780149

8.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项目(规划发展科)

陈  曦,联系电话:43775028

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2025年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格式)

3.镇(街)或XX村(社区)产业项目汇总表(格式)

4.大足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产业项目初核情况表

5.大足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项目库明细表

6.绩效目标申报审核表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5年4月7日

(区农业农村委联系人:谢云华;联系电话:43722112)

(区财政局联系人:胥国伟;联系电话:4372904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2025年大足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大足区2025*********项目(体现地理位置及项目特征)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包括产业项目基地建设历程和现有规模、生产加工销售现状,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产业市场需求、发展趋势等)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地点明确到****组)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明确到月份)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带动农户、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方式及增收金额,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他

(股权改革情况)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申请财政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他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任务分工

备注

附件2

2025年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大足区2025*********项目)

项目类别

产业发展

建设性质

(新建    续建    改扩建)

实施地点

(详细至******组)

计划实施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完工时间:

主要建设任务

(根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进行填报)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万元)

总投入:,申请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受益对象

受益农户***人,其中受益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

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

1.财政补助资金的**%由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持股,每年按持股金额**%的标准实行分红:其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占20%,村全体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80%2.其他带动脱贫户方式

绩效目标

(要明确带动模式、带动人数、增收金额等内容)

申报单位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签字盖章)

村级意见

(村委意见)

(村委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镇(街)审核意见

(乡镇政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部门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项目类别:产业发展、就业项目、乡村建设行动、巩固三保障成果、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项目管理费、其他(详见渝乡振发〔202252号文件)。2.入库申请审核表的内容必须与项目库明细表保持一致。3.村镇签字盖章时间应在村镇入库公示期结束(注意与村镇会议记录、公示时间逻辑关系)。


附件3

2025年大足区产业项目汇总表

汇总单位: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所在镇街

项目

名称

项目实施

单位

申请财政资金金额

建设

地点

建设内容

财政支持环节及

补助标准

绩效

目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分类

1

2

3

4

5

说明:本表内容按照实施方案过录,项目分类:大足黑山羊产业发展项目、稻渔产业发展项目、大足冬菜产业发展项目、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项目、其它特色产业项目、扶持壮大市级脱贫村集体经济项目、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项目。


附件4

大足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初核情况表                                        

申报单位:申报金额:万元初核时间:2024

项目名称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建设地址

镇(街)村(社区)

主导产业

申报情况

建设内容是否存在负面清单内容

实施单位五年内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拖欠工资、承包费,历年审计发现问题等

申报材料内容是否与实地相符

是否新增非粮化

财政投入资金是否优先形成固定资产

设施农业用地是否有用地手续(涉及冷冻库、加工厂房等)

申报建设内容是否享受其他财政补助资金

补助标准是否符合申报通知要求

产业是否属于大足黑山羊、稻渔、大足冬菜“一主两辅”主导产业、中药材、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或本镇街“一镇一品”

往年已获得衔接(扶贫)资金是否进行股权化改革,分红是否兑现

是否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初核结果

符合申报条

不符合申报条件

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原因

申报主体负责人签字

初核人员签字(镇街、村社区人员)

负面清单: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项目、违法违规的项目、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项目、简单发钱发物的项目,美化、绿化等“造景”工程、形象工程。








文件下载:

附件5:大足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xls
附件6:绩效目标申报审核表.xlsx
大足农委发〔2025〕17号关于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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