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5-00007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发〔2025〕2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5-01-10 |
[ 成文日期 ] | 2025-01-10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5-00007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发〔2025〕2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5-01-10 |
[ 成文日期 ] | 2025-01-10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申报大足区2020—2022年国家柠檬优势 特色产业集群剩余资金项目的通知
大足农委发〔2025〕2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申报大足区2020—2022年国家柠檬优势
特色产业集群剩余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产业发展中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
大足区作为“国家柠檬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重点区,2020—2022年共计申报中央资金9405万元,目前还剩余资金1557.7万元。为有效利用剩余资金继续用于柠檬产业集群建设,根据全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专题会议要求,拟再次组织大足区2020—2022年国家柠檬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剩余资金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及产生方式
申报对象:全区从事柠檬相关种植(基地在大足辖区并注册登记),加工、储藏、营销(登记在大足辖区)等并已在相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产生方式:补助对象和项目通过自愿申报、竞争择优的方式产生。
各镇街产业发展中心组织辖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并对实施单位做好项目督促工作。
二、申报条件
支持鼓励从事柠檬相关产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大足区2020—2022年国家柠檬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剩余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区域内注册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附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二)原则上柠檬相关种植的基地面积≥50亩。(附土地流转协议)
(三)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附承诺函或查询记录)
(四)同一建设项目不能多头、重复申报。(附承诺函)
三、建设内容及期限
(一)项目建设内容
大足区2020-2022年国家柠檬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剩余资金项目中央资金部分可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建设:
1.新增蓄水池、蓄水存储设备等水利设施建设;
2.新增水肥一体化、喷灌、滴灌、渗灌、微灌等节水灌溉设施建设;
3.新增遮阳网、遮阳棚等抗旱遮阳设施建设;
4.新增生物防控系统建设;
5.新增果园飞防、机械化运输等设备购置;
6.新建烘干、切片、选果加工厂房和相关配套设施。
(二)建设期限
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四、申报原则及补助标准
大足区2020—2022年国家柠檬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剩余资金项目,新型经营主体申请中央资金分别按照不超过总投资的25%(申报资金与自筹资金比例为1:3)进行补助,如申报金额大于总补助金额(1557.7万元)按竞争立项排名依次实施;如申报金额小于总补助金额,实行先报先评,先建先补。自筹资金可用于干旱导致的苗木补栽、抗旱保水剂、土地租金、园区内围栏、生产便道、污水处理系统、防草膜等建设,物资采购和土地租金必须在项目建设周期范围内。
五、申报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自愿形成项目实施方案申报,不得代编代报。
(二)建设地址、产业发展必须符合大足规划,采用直接补助方式的同一建设内容不能重复享受市级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
(三)按照“原建不补、不建不补、先建后补”原则,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项目内容。
(四)取得项目补助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按照批复内容,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建设质量并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建设。
(五)经市级备案的实施方案不得擅自调整,报市级备案的方案作为监督检查、验收、审计等的依据。
(六)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
(七)与柠檬产业集群无关的项目,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项目,简单发钱发物的项目,美化、绿化、装修等“造景”工程、形象工程,一律不得入库。
(八)本项目实施单位纳入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制度监管,严格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六、材料报送
(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一式五份),申报对象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街镇产业发展中心履行监管责任。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租地合同等(复印件)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二)装订。为便于按行业分类和组织区级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拉杆压条式简单装订,不得多个项目实施方案一起装订,不得胶印。
(三)报送时间。2025年1月13日18时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报送方式。各镇街产业发展中心负责资料的审核把关工作,核实无虚假申报后签字盖章。业主将纸质资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602室特色经济科并签字确认。
附件:大足区2020—2022年国家柠檬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剩余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5年1月7日
(联系人:文 鹏;联系电话:023—4378014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行(产)业分类:_柠檬___
大足区2020—2022年国家柠檬优势特色产业
集群剩余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联 系 人:文 鹏 职务/职称:兽医师
办公电话:43780149
填制日期:2025年 月 日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申请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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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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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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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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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近三年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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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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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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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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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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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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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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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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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月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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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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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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