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4-00188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发〔2024〕121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12-24 |
[ 成文日期 ] | 2024-12-24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4-00188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发〔2024〕121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12-24 |
[ 成文日期 ] | 2024-12-24 |
[ 有效性 ] |
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公益特岗开发管理的通知 的公示
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公益特岗开发管理的通知
的公示
根据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相关要求,将《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公益特岗开发管理的通知》(大足农委发〔2024〕121号)予以公示。
区农业农村委电话:43581933
区纪委派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43780996
监督举报电话:43722112 12345
电子邮箱:dazufupin@163.com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2月24日
大足农委发〔2024〕121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公益特岗开发管理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全区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的稳岗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线、救急难”作用,现就脱贫人口公益特岗(非全日制)开发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发主体和对象
脱贫人口公益特岗(非全日制)的开发主体为有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村(社区)。按照“按需开发、人适其岗、岗尽其能、人岗匹配”的原则,主要用于过渡性安置确实难以实现市场化就业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
二、岗位设定和待遇
脱贫人口公益特岗(非全日制)要优先安置受灾影响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岗位:公共环境绿化、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公用设施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田间道路、农田灌溉与排水设施、农田输配电设施等)、道路维护、治安巡逻、文化科技体育服务、助残服务等。原则上安排村道管护、河道管护、饮水管道管护等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范围,按照“一户一人一岗”的原则合理设定岗位,杜绝“一户多岗”和“一人多岗”的现象。原则上按每小时21元计发劳动报酬,每周2天,每天不少于2小时,按336元/人/月予以发放补助。
三、实行规模控制
脱贫人口公益特岗(非全日制)开发实行统筹管理、规模控制。各镇(街)结合上一年脱贫人口公益特岗开发情况及实际需求,合理控制2025年脱贫人口公益特岗(非全日制)规模,确定岗位数量、类型,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
四、规范执行招用程序
脱贫人口公益特岗开发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政策宣传、自主申请、镇(街)审核、名单公示、区级备案、加强日常管理等程序逐项进行。由各村(社区)根据实际需求向当地镇(街道)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大足区脱贫人口公益特岗开发申报表》(附件1)、《大足区脱贫人口公益特岗人员信息表》(附件2)、《大足区脱贫人口公益特岗人员花名册》(附件3)。各镇(街)对辖区内村(社区)提出的脱贫人口公益特岗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经镇、村公示无异议后纳入脱贫人口公益特岗管理,按规定享受脱贫人口公益特岗补助,并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
五、开发期限
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共12个月。
六、资金来源和补助期限
脱贫人口公益特岗(非全日制)补助资金为财政衔接资金,区财政按336元/人/月标准安排到相关镇街,镇街要采取一卡通的形式发放,补助期限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七、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要严格按照“公开招用、双向选择”的原则,公开发布工作内容、招用条件等信息,严格按照招用条件确定安置人员。拟招用人员应严格执行公示程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各镇(街)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与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签订公益特岗合同(协议)并按规定履行,加强在岗期间的日常考勤监管,建立岗位管理台账。对疏于监管和指导不力的用人单位,要及时进行通报。
(三)各镇(街)于2025年1月10日前报送脱贫人口公益特岗(非全日制)登记备案材料(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纸质件报送区农业农村委617室,附件3通过一表通发送电子件)。每月1—5日报送辖区脱贫人口公益特岗(非全日制)调整、退出等变化情况。
附件:1. 大足区脱贫人口公益特岗开发申报表
2. 大足区脱贫人口公益特岗人员信息表
3. 大足区脱贫人口公益特岗花名册
4. 大足区2025年脱贫人口公益特岗开发计划表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大足区脱贫人口公益特岗开发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xxx村(社区)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 |
|
单位负责人 |
| |
经办人 |
|
联系电话 |
| |
统一征信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
申请公益 特岗人数 |
| |
申请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 ||||
岗位类别 |
岗位数 |
工作 内容 | ||
如:村道管护 |
1 |
如:负责xx村xx路xx段维护等 | ||
|
|
| ||
|
|
| ||
镇街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本表1式3份,区农业农村委、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和申报单位各1份。
附件2
大足区脱贫人口公益特岗人员信息表
姓 名 |
|
身份证号码 |
| |||||
民 族 |
|
性 别 |
|
文化程度 |
| |||
出生日期 |
|
政治面貌 |
|
类型 |
□脱贫人口
□监测对象 | |||
是否就业困难对象 |
□是 □否 | |||||||
户籍详细地址 |
|
联系电话 |
| |||||
开户银行和账号(限本人) |
| |||||||
登记备案内容 | ||||||||
用 人 单 位 |
xx村(社区) |
从 事 岗 位 |
如:村道管护 | |||||
备 案 日 期 |
|
上 岗 日 期 |
| |||||
经 办 人(镇街) |
|
经 办 人 电 话 |
| |||||
村(社区)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镇街 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本表1式3份,区农业农村委、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用人单位各1份。
附件3
大足区脱贫人口公益特岗人员花名册
单位(盖章): xx镇(街道)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户籍地 |
就业地 |
联系 电话 |
人员类别 |
岗位性质 (全日制/非全日制) |
用人 单位 |
用人单位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岗位 (工种)名称 |
平均 月工资 (元) |
上岗 时间 |
退出 时间 |
资金 渠道 |
1 |
示例 |
51023019811130xxxx |
重庆市大足区xx镇xx村xx组 |
重庆市大足区xx镇xx村 |
1734772xxxx |
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二选一) |
非全日制 |
重庆市大足区xx镇xx村民委员会 |
xxxxxxxxxx |
村道管护 |
336 |
2025年1月**日 |
|
财政资金 |
|
|
|
|
|
|
|
|
|
|
|
|
|
|
|
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备注:本表1式3份,区农业农村委、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用人单位各1份(须同时提供电子件)
附件4
大足区2025年脱贫人口公益特岗开发计划表
序号 |
镇街 |
开发总人数(含脱贫人口、监测对象) |
1 |
棠香街道 |
6 |
2 |
龙岗街道 |
51 |
3 |
智凤街道 |
74 |
4 |
龙水镇 |
127 |
5 |
邮亭镇 |
86 |
6 |
宝顶镇 |
78 |
7 |
万古镇 |
82 |
8 |
珠溪镇 |
153 |
9 |
中敖镇 |
183 |
10 |
三驱镇 |
88 |
11 |
石马镇 |
35 |
12 |
雍溪镇 |
49 |
13 |
玉龙镇 |
42 |
14 |
宝兴镇 |
33 |
15 |
拾万镇 |
57 |
16 |
铁山镇 |
44 |
17 |
回龙镇 |
29 |
18 |
国梁镇 |
34 |
19 |
金山镇 |
56 |
20 |
高升镇 |
75 |
21 |
季家镇 |
116 |
22 |
龙石镇 |
56 |
23 |
高坪镇 |
67 |
24 |
古龙镇 |
34 |
合计 |
16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