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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4-00188 [ 发文字号 ] 大足农委发〔2024〕121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4-12-24
[ 成文日期 ] 2024-12-24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4-00188
[ 发文字号 ] 大足农委发〔2024〕121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4-12-24
[ 成文日期 ] 2024-12-24
[ 有效性 ]

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公益特岗开发管理的通知 的公示

 

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公益特岗开发管理的通知

的公示

根据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相关要求,将《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公益特岗开发管理的通知》(大足农委发2024〕121号)予以公示。

区农业农村委电话:43581933

区纪委派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43780996

监督举报电话:43722112  12345

电子邮箱:dazufupin@163.com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2月24日

大足农委发2024〕121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公益特岗开发管理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全区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的稳岗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线、救急难”作用,现就脱贫人口公益特岗(非全日制)开发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发主体和对象

脱贫人口公益特岗(非全日制)的开发主体为有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村(社区)。按照“按需开发、人适其岗、岗尽其能、人岗匹配”的原则,主要用于过渡性安置确实难以实现市场化就业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

二、岗位设定和待遇

脱贫人口公益特岗(非全日制)要优先安置受灾影响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岗位:公共环境绿化、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公用设施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田间道路、农田灌溉与排水设施、农田输配电设施等)、道路维护、治安巡逻、文化科技体育服务、助残服务等。原则上安排村道管护、河道管护、饮水管道管护等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范围,按照“一户一人一岗”的原则合理设定岗位,杜绝“一户多岗”和“一人多岗”的现象。原则上按每小时21元计发劳动报酬,每周2天,每天不少于2小时,按336元/人/月予以发放补助。

三、实行规模控制

脱贫人口公益特岗(非全日制)开发实行统筹管理、规模控制。各镇(街)结合上一年脱贫人口公益特岗开发情况及实际需求,合理控制2025年脱贫人口公益特岗(非全日制)规模,确定岗位数量、类型,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

四、规范执行招用程序

脱贫人口公益特岗开发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政策宣传、自主申请、镇(街)审核、名单公示、区级备案、加强日常管理等程序逐项进行。由各村(社区)根据实际需求向当地镇(街道)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大足区脱贫人口公益特岗开发申报表》(附件1)、《大足区脱贫人口公益特岗人员信息表》(附件2)、《大足区脱贫人口公益特岗人员花名册》(附件3)。各镇(街)对辖区内村(社区)提出的脱贫人口公益特岗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经镇、村公示无异议后纳入脱贫人口公益特岗管理,按规定享受脱贫人口公益特岗补助,并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

五、开发期限

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共12个月。

六、资金来源和补助期限

脱贫人口公益特岗(非全日制)补助资金为财政衔接资金,区财政按336元/人/月标准安排到相关镇街,镇街要采取一卡通的形式发放,补助期限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七、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要严格按照“公开招用、双向选择”的原则,公开发布工作内容、招用条件等信息,严格按照招用条件确定安置人员。拟招用人员应严格执行公示程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各镇(街)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与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签订公益特岗合同(协议)并按规定履行,加强在岗期间的日常考勤监管,建立岗位管理台账。对疏于监管和指导不力的用人单位,要及时进行通报。

(三)各镇(街)于2025年1月10日前报送脱贫人口公益特岗(非全日制)登记备案材料(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纸质件报送区农业农村委617室,附件3通过一表通发送电子件)。每月1—5日报送辖区脱贫人口公益特岗(非全日制)调整、退出等变化情况。

附件:1. 大足区脱贫人口公益特岗开发申报表

2. 大足区脱贫人口公益特岗人员信息表

3. 大足区脱贫人口公益特岗花名册

          4. 大足区2025年脱贫人口公益特岗开发计划表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大足区脱贫人口公益特岗开发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xxx村(社区)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

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统一征信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申请公益

特岗人数

申请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岗位类别

岗位数

工作

内容

如:村道管护

1

如:负责xxxxxx段维护等

镇街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13份,区农业农村委、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和申报单位各1份。


附件2

大足区脱贫人口公益特岗人员信息表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民  族

性  别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类型

脱贫人口

监测对象

是否就业困难对象

是                    

户籍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和账号(限本人)

登记备案内容

用 人 单  位

xx村(社区)

从 事 岗 位

如:村道管护

备 案 日  期

上 岗 日 期

经 办 人(镇街)

经 办 人 电 话

村(社区)意见

(章)

年  月  日

镇街

意见

(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13份,区农业农村委、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用人单位各1份。


附件3

大足区脱贫人口公益特岗人员花名册

单位(盖章): xx镇(街道)        填表日期: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就业地

联系 电话

人员类别

岗位性质

(全日制/非全日制)

用人

单位

用人单位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岗位

(工种)名称

平均

月工资

(元)

上岗

时间

退出

时间

资金

渠道

1

示例

51023019811130xxxx

重庆市大足区xxxxxx

重庆市大足区xxxx

1734772xxxx

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二选一)

非全日制

重庆市大足区xxxx村民委员会

xxxxxxxxxx

村道管护

336

20251**

财政资金

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备注:本表13份,区农业农村委、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用人单位各1份(须同时提供电子件)


附件4

大足区2025年脱贫人口公益特岗开发计划表

序号

镇街

开发总人数(含脱贫人口、监测对象)

1

棠香街道

6

2

龙岗街道

51

3

智凤街道

74

4

龙水镇

127

5

邮亭镇

86

6

宝顶镇

78

7

万古镇

82

8

珠溪镇

153

9

中敖镇

183

10

三驱镇

88

11

石马镇

35

12

雍溪镇

49

13

玉龙镇

42

14

宝兴镇

33

15

拾万镇

57

16

铁山镇

44

17

回龙镇

29

18

国梁镇

34

19

金山镇

56

20

高升镇

75

21

季家镇

116

22

龙石镇

56

23

高坪镇

67

24

古龙镇

34

合计

1655


文件下载:

公示:大足农委发〔2024〕121号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公益特岗开发管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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