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4-00111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发〔2024〕62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6-21 |
[ 成文日期 ] | 2024-06-14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4-00111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发〔2024〕62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6-21 |
[ 成文日期 ] | 2024-06-14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足农委发〔2024〕62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现将《重庆市大足区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大足区2024年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4〕66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3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围绕水稻、小麦大面积单产提升,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粮油单产水平持续提高,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支持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充分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努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更好引领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二、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相关安排部署,突出水稻、小麦生产,找准增产短板,推动核心技术落地,全面完成国家要求的单产提升行动目标。支持农民合作社不少于13个,支持家庭农场不少于13个,带动大面积水稻、小麦单产提升。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区域。全区27个镇街。
(二)实施作物。水稻、小麦。
(三)支持对象。奖补对象为2024年从事水稻、小麦规模种植50亩及以上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各镇街负责组织动员规模种植主体积极、自愿申报。享受粮油绿色高产高效、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扩种油菜等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享受补贴。由村(居)委会、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委对申报的拟实施主体进行三级审核公示,对实现目标产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阶梯化补贴。
(四)主推技术。水稻:推广应用生育期适宜、高产优质、抗逆性强、抗倒伏、抗病性强的水稻品种,集成推广机械插秧、节水灌溉、侧深施肥等技术,且直播稻不享受补贴。小麦:推广应用优质强筋中筋、抗赤霉病和抗穗发芽小麦品种,集成推广深翻整地、多次镇压、免耕带旋机播、宽窄行沟播等高产技术。
四、奖补方式及标准
采取主体自主申报、择优竞争的方式组织实施。奖补标准统筹考虑主体单产水平情况、种植规模(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奖补资金总体规模等因素,采取阶梯化设置。小麦单产较当地平均水平(2023年小麦全区平均亩产229公斤)高3%及以上、不足4%的,水稻单产较当地平均水平(2023年水稻全区平均亩产541公斤)高10%及以上、不足15%的,奖补金额100元/亩;小麦单产较当地平均水平高4%及以上,水稻单产较当地平均水平高15%及以上的,奖补金额200元/亩。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30万元,防止出现“垒大户”。
五、实施步骤
(一)申报。6月15日—6月30日,各镇街组织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技术、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填报重庆市大足区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同时提供土地承包合同、分户花名册和地块示意图。
(二)审核、公示。7月1—31日,重庆市大足区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经所在村(居)委会现场审核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要重新审核公示,直至公示无异议后,将签字盖章后的重庆市大足区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报所在镇街农业服务中心进行镇街审核公示。镇街审核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审核公示有异议的,需返回村(居)委会重新核实公示,直至群众认可。重庆市大足区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经镇街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区农业农村委汇总,填报重庆市大足区 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补贴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并组织项目专家组现场抽查核实。抽查不低于20%的项目承担主体,对抽查有误的要返回镇村重新审核公示,直至区级核实无误后,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区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农业农村委粮油处备案。
(三)过程记录。项目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完善附件1农事记录、提供各环节照片)。区农业农村委组织项目专家组根据水稻、小麦生产季节,及时了解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并进行记录,实行一主体一档案(格式见附件3)。
(四)测产核实。在水稻、小麦收获季节,镇村组织验收组对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实收测产,实收中等产量水平田块面积不低于1亩,并向区农业农村委粮油科如实上报实际亩产。区农业农村委组织验收组,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承担项目主体进行随机抽测复核,同时对其余业主的单产进行目测。
(五)结果公示。区农业农村委因地制宜综合运用互联网、村务公开等渠道,及时公示项目拟奖补主体及资金情况,对反映有异议的要组织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及时兑付资金。
六、工作要求
区农业农村委加强项目管理,细化申报条件、承担任务、测产程序、公示要求等,督促指导各镇街抓好项目落实。充分发挥各级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明确本区域水稻、小麦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指导关键技术落实到位。要强化过程管理,全过程建档立案,记录技术落实、要素投入、成效评估等内容,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总结推广项目实施的典型经验,广泛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区农业农村委要及时开展工作指导,及时将项目主体档案上传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https://zyzf.xnzb.org.cn)并填报资金兑付情况,11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项目成效、主要做法、下步计划和问题建议等)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委粮油处。
附件:1.重庆市大足区 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项目申报表(格式)
2.重庆市大足区 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补贴汇总表(格式)
3.重庆市大足区 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档案(格式)
附件1
重庆市大足区 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格式)
单位:亩
项目主体名称 |
单位性质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身 份 证 号 码 或社会信用代码 |
作物品种 |
申报面积 |
村(居)核实 |
镇(街)核实 |
主体代表签字 |
备注 |
落实的关键技术 措施 |
农事记录(业主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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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地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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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肥水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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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病虫草害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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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机械收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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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单产 (公斤/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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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审核意见:村(居)签字盖章: 年月日 |
镇街审核意见: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主任签字盖章:镇街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备注:本表内容要据实填写,村(居)核查公示后原件交镇街农业服务中心,镇街核查公示后原件交区农业农村委,镇村保留复印件备查。租种地的业主需附土地流转协议、分户花名册及地块示意图。 |
附件2
重庆市大足区 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补贴汇总表(格式)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亩、公斤/亩 、元
序号 |
项目主体名称 |
单位性质 |
负 责 人 姓 名 |
联系电话 |
身 份 证 号 码 或社 会信用代码 |
项目所在镇村 |
作物品种 |
申报面积 |
区级核查面积 |
镇村测产数量 |
区级抽查产量 |
补贴金额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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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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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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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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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3份,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各1份,交市农业农村委1份。
附件3
重庆市大足区 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档案(格式)
单位:亩、公斤/亩
序号 |
项目主体名称 |
单位性质 |
负 责 人 姓 名 |
联系电话 |
身 份 证 号 码 或社 会信用代码 |
项目所在镇村 |
作物种类 |
种植面积 |
亩产水平 |
落实的关键技术措施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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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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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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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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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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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4份,项目业主、村(居)委会、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委各1份。
一图读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