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4-00045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发〔2024〕27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4-15 |
[ 成文日期 ] | 2024-04-03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4-00045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发〔2024〕27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4-15 |
[ 成文日期 ] | 2024-04-03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大足区2024年农药包装废弃物 回收处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足农委发〔2024〕27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大足区2024年农药包装废弃物
回收处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3〕12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大足区2023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项目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等规定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24年大足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项目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4年大足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项目实施方案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4年大足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绿色发展为导向,按照“谁生产、经营、谁使用、谁回收”原则和“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理、公共财政扶持”要求,建立完善回收体系,合理布设回收站(点),健全回收处理机制。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3〕122号)要求,2024年大足将继续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项目,旨在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机制,有效防止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大足区全域27个镇街
(三)项目内容
1.组织调查统计。完成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数量调查监测。农药包装废弃物,是指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包括瓶、罐、桶、袋等。产生量参照植保调查农药使用总量(制剂量)计算:(1)瓶装制剂量:袋装制剂量=62%:38%;(2)瓶包装物重量=瓶装制剂量×(10%—20%),袋包装物重量=袋装制剂量×(3%—5%)。
2.优化回收体系。回收点以农药经销商为主,做到所有合法经销商户全部建立回收点,共145家,种植大户、村委会、其他组织为辅,根据往年回收情况取缔部分种植大户回收点。中标单位在现有回收点建设基础上,补充配置设备,并配置新增5个回收点的设施设备。中标单位监督并指导每个回收点做好农药进销存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电子追溯台账,真实准确填报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数量和补贴金额等信息,确保收集、贮存、运输、处理等环节账账相符、账账相符,并保存两年以上。
3.开展宣传培训。利用电视、网络、广播、微信、墙体广告等宣传载体,并通过设置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展板、组织宣讲等多种宣传方式进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意义的宣传,提高农药使用者和农药经营者的环保意识。由中标单位统一对全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负责人和各镇农业服务中心相关人员进行回收全流程培训,对回收点负责人进行软件使用培训。
4.明确回收模式及标准。实行农药包装废弃物有偿回收,各回收点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瓶0.3元/瓶,袋0.1元/袋进行回收补贴,按照回收兑付补贴的5%补贴各回收点(只限于农药经营门店)作为临时储存费和工时费。
5.回收及转运、贮存、处置。中标单位定期到回收点上门回收(不少于2次/年),并根据农事活动规律适当增加回收频次,镇(街)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必须与中标单位一起清点回收物并称重,填写回收清单并签字确认,督促回收点做好电子回收台账,由回收人员按瓶类、袋类分类清点,比对台账,与各收集点确认数量账账相符后,完善交接手续(电子回收台账未完善不予回收)。由中标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堆放、分拣、暂存,配备专人进行管理。由中标单位在全区设立一个区级农药包装废弃物贮存转运中心,贮存转运中心应符合安全环保相关要求,要选址合理,远离水源、热源、办公及居民生活区域,配置防雨、防渗漏、防遗撒等设施设备,设立警示标志标识,并在大足区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由中标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从贮存转运中心至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置,处理厂出具危险废物豁免转移联单,由中标人上交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四)建设进度
2024年03-04月,方案制定阶段;
2024年04-10月,全面推进阶段;
2024年11-12月,验收总结阶段。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在市区农业农村委的指导下,成立由大足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的协调小组,由粮油特色产业和种业管理科负责管理监督,组织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计划推进项目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六)项目绩效目标
1.辖区内27个镇街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全覆盖并扩大回收网络;
2.2024年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70%以上
3.辖区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率达100%;
4.农民满意度达到85%以上;
5.建立完善当地的回收机制(模式)1套。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大足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项目预算资金总投资30万元。来源于市级财政资金。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项目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包括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调查统计,完善回收体系,宣传培训,回收补贴,回收及转运、贮存、处置等环节(各支出项根据实际实施情况互相调整),其中回收补贴,回收及转运、贮存、处置资金使用量不低于80%。
1.调查统计。由中标单位选取本区具有代表性的农药批发商调查其在本辖区内销售量;选取本区具有代表性的规模种植户调查其在辖区外通过网购、厂家直接配送等方式购买农药的数量;选取本区具有代表性的乡镇零售商调查其在辖区外通过网购、厂家直接配送等方式购买农药的数量。通过抽样调查得出数据从而统计出全区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
2.完善回收体系。根据往年回收情况取消部分种植大户回收点,在现有回收点建设基础上,补充配置设备,并配置新增5个回收点的设施设备。
3.宣传培训。围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条例》和市区两级管理部门对宣传工作的要求,利用电视、网络、广播、微信、墙体广告等宣传载体,并通过设置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展板、组织宣讲等多种宣传方式进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意义的宣传,提高农药使用者和农药经营者的环保意识;由中标单位统一对全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负责人和各镇农业服务中心相关人员进行回收全流程培训。
4.回收补贴。实行农药包装废弃物有偿回收,各回收点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瓶0.3元/瓶,袋0.1元/袋进行回收补贴,按照回收兑付补贴的5%补贴各回收点(仅限于农药经营户)作为临时储存费和工时费。
5.回收及转运、贮存、处置。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全区预计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7吨左右,回收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及转运、贮存、处置等费用。
以上共计30万元,各项费用按照实际使用需求据实结算。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
项目资金全部为财政资金。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成立由大足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推进小组,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同时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各镇街安排专人负责辖区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统筹协调抓好落实。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项目有序开展,取得实际成效。
(二)做好日常管理。项目要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将工作的相关文件和影像资料归档立卷,以备查阅。并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和验收。
(三)强化责任意识。项目要压实农药经营单位和农药使用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主体责任。鼓励使用者自发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引导组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服务,探索农药生产企业有偿回收机制。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宣传力度,积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微信等媒体,通过设置宣传标语、展板、信息提示屏、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宣讲等方式,让广大农民群众、新型经营主体、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单位和农药使用者了解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重大意义及各方义务,营造良好氛围。
(五)强化监管执法。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部门要督促农药经营单位和农药使用者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监管执法,坚决查处农药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履行回收责任和无害化处理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罚未按规定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以及未按规定建立回收台账等行为。
五、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各镇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好该项目工作任务。
附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参考样表)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附件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参考样表) | ||||||||||
回收信息 |
转运信息(此栏可单设) | |||||||||
日期 |
交回人 姓名 |
联系电话 |
包装类型 (瓶/袋) |
包装规格 (g/mL) |
数量 (个) |
交回人 签字 |
转运单位名称 |
重量 (公斤) |
转运 日期 |
接收人 (盖章/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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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农委发〔2024〕27号关于印发大足区2024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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