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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2-00224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2022〕290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2-06-14 |
[ 成文日期 ] | 2022-06-14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2-00224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2022〕290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2-06-14 |
[ 成文日期 ] | 2022-06-14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农产品加工业企业升规入统补助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的通知
大足农委〔2022〕290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申报2021年度农产品加工业企业升规入统补助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加工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助企纾困,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2〕19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农产品加工企业升规入统补助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一)农产品加工企业升规入统补助
1.申报条件
(1)大足区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单位。
(2)申报的企业2021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销售额为准),首次纳入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且行业代码为全国乡村产业重点产业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农产品加工业所涵盖的行业代码(附件1)。
(3)申报时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未出现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补助标准
补助2021年度全区小升规和新建入规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标准为单个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
3.申报材料
(1)《大足区农产品加工业升规入统补助申报表》(附件2);
(2)2021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新建项目入规企业还需提供: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备案)文件复印件;
(5)相关佐证资料。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产品加工贴息
1.贴息对象。大足区境内注册的从事优质粮油、大足黑山羊、芳香、冬菜、雷竹、中药材、蚕桑产业为主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加工园区,不包括国有企业。
2.贴息周期。从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的银行贷款已产生并已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
3.贴息范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必须是重庆市内银行向主体(不含企业法人、股东等个人)发放的用于该主体产品生产、厂房租金及装修、技术改造、市场销售网络建设、科研开发、流动资金周转等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农产品加工园区贷款必须用于园区新建道路、用水、用电、排水、热力、电信、燃气、土地平整、智慧园区等基础设施。
4.贴息标准。贴息比例不超过银行2021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其中申报截止时间前获得市农业农村委认定的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按贷款金额年利率1.9%贴息,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产品加工企业按贷款金额年利率1.5%贴息,未满一年的,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贴息。单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产品加工企业)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5.申报材料。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项目申请表(附件3);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3)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从事优质粮油、大足黑山羊、芳香、冬菜、雷竹、中药材、蚕桑产业为主的相关证明材料;
(5)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银行贷款卡复印件及支付银行利息清单复印件;
(6)贷款相关账务凭证、贷款具体用途等证明材料;
(7)其他佐证资料;
(8)承诺书(附件5)。
二、相关要求
1.本次农产品加工企业升规入统补助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统筹使用。优先用于农产品加工企业升规入统补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根据资金到位情况给予补助。如申报贴息资金未超过补助资金则据实补助;如申报贴息资金超过补助资金,则按申报资金占总申报资金比例补助。
2.本次农产品加工企业升规入统补助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资金为上级财政资金,企业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3.申报对象纳入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制度监管,严格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程序。各申报主体自主申报,经所在镇街或园区审核后报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组织审核,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上报备案后拨付资金。
5.各申报主体于2022年6月22日18:00前将申报资料拉杆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交区农业农村委规划发展科515。电子档发邮箱1352593107@qq.com。联系人:谢云华,43775028。
附件:1.全国乡村产业重点产业指导目录(2021年版)农产
品加工
2.大足区农产品加工业升规入统补助申报表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项目申请表
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项目申报汇总表
5.承诺书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2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全国乡村重点产业指导目录(2021年版)
一级分类 |
二级分类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及名称(2017) |
农产品加工 |
||
粮食加工与制造业 |
||
1311 稻谷加工 | ||
1312 小麦加工 | ||
1313 玉米加工 | ||
1314 杂粮加工 | ||
1319 其他谷物磨制 | ||
1391 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 | ||
1392 豆制品制造 | ||
1411 糕点、面包制造 | ||
1419 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 | ||
1431 米、面制品制造 | ||
1432 速冻食品制造 | ||
1433 方便面制造 | ||
1439 其他方便食品制造 | ||
1461 味精制造 | ||
1462 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制造 | ||
饲料加工业 |
||
1321 宠物饲料加工 | ||
1329 其他饲料加工 | ||
粮食原料酒制造业 |
||
1511 酒精制造 | ||
1512 白酒制造 | ||
1513 啤酒制造 | ||
1514 黄酒制造 | ||
植物油加工业 |
||
1331 食用植物油加工 | ||
1332 非食用植物油加工 | ||
果蔬加工业 |
||
1371 蔬菜加工 | ||
1372 食用菌加工 | ||
1373 水果和坚果加工 | ||
1422 蜜饯制作 | ||
1453 蔬菜、水果罐头制造 | ||
1515 葡萄酒制造 | ||
1519 其他酒制造 | ||
1523 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 | ||
精制茶加工业 |
1530 精制茶加工 | |
屠宰及肉类加工业 |
||
1351 牲畜屠宰 | ||
1352 禽类屠宰 | ||
1353 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 | ||
1451 肉、禽类罐头制造 | ||
蛋品加工业 |
1393 蛋品加工 | |
乳品加工业 |
||
1441 液体乳制造 | ||
1442 乳粉制造 | ||
1449 其他乳制品制造 | ||
水产品加工业 |
||
1361 水产品冷冻加工 | ||
1362 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 | ||
1363 鱼油提取及制品制造 | ||
1369 其他水产品加工 | ||
1452 水产品罐头制造 | ||
制糖业 |
1340 制糖业 | |
烟草制造业 |
||
1610 烟叶复烤 | ||
1620 卷烟制造 | ||
1690 其他烟草制品制造 | ||
中药制造业 |
||
2730 中药饮片加工 | ||
2740 中成药生产 | ||
其他食用类农产品加工业 |
||
1399 其他未列明农副食品加工 | ||
1421 糖果、巧克力制造 | ||
1459 其他罐头食品制造 | ||
1469 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 ||
1491 营养食品制造 | ||
1492 保健食品制造 | ||
1493 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 | ||
1495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 ||
1499 其他未列明食品制造 | ||
1524 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 | ||
1525 固体饮料制造 | ||
1529 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 | ||
棉麻加工业 |
||
1711 棉纺纱加工 | ||
1712 棉织造加工 | ||
1731 麻纤维纺前加工和纺纱 | ||
1732 麻织造加工 | ||
皮毛羽丝加工业 |
||
1721 毛条和毛纱线加工 | ||
1722 毛织造加工 | ||
1741 缫丝加工 | ||
1742 绢纺和丝织加工 | ||
1910 皮革鞣制加工 | ||
1921 皮革服装制造 | ||
1922 皮箱、包(袋)制造 | ||
1923 皮手套及皮装饰制品制造 | ||
1929 其他皮革制品制造 | ||
1931 毛皮鞣制加工 | ||
1932 毛皮服装加工 | ||
1939 其他毛皮制品加工 | ||
1941 羽毛(绒)加工 | ||
1942 羽毛(绒)制品加工 | ||
1952*皮鞋制造 | ||
纺织服装服饰加工业 |
||
1811*运动机织服装制造 | ||
1819*其他机织服装制造 | ||
1821*运动休闲针织服装制造 | ||
1829*其他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 | ||
1830*服饰制造 | ||
木竹藤棕草加工业 |
||
2011 锯材加工 | ||
2012 木片加工 | ||
2013 单板加工 | ||
2019 其他木材加工 | ||
2021 胶合板制造 | ||
2022 纤维板制造 | ||
2023 刨花板制造 | ||
2029*其他人造板制造 | ||
2031 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 | ||
2032 木门窗制造 | ||
2033 木楼梯制造 | ||
2034 木地板制造 | ||
2035 木制容器制造 | ||
2039 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造 | ||
2041 竹制品制造 | ||
2042 藤制品制造 | ||
2043 棕制品制造 | ||
2049 草及其他制品制造 | ||
2110 木质家具制造 | ||
2120 竹、藤家具制造 | ||
2211 木竹浆制造 | ||
2221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 ||
2222 手工纸制造 | ||
2223 加工纸制造 | ||
2231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 ||
2239 其他纸制品制造 | ||
橡胶制品制造业 |
||
2911 轮胎制造 | ||
2912 橡胶板、管、带制造 | ||
2913 橡胶零件制造 | ||
2915 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 | ||
2919 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 ||
文具制造 |
||
2411*文具制造 | ||
2412*笔的制造 | ||
2413*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 | ||
2419*其他文教办公用品制造 | ||
化工品制造 |
||
2663 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 ||
2667 动物胶制造 | ||
2684 香料、香精制造 |
附件2
大足区农产品加工业升规入统补助申报表
(2021年度)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
||||
2021年主要经济指标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利润总额(万元) | |
未来三年 产值预测 |
年份 |
产值(万元) |
增速(%) | |
2022年 |
||||
2023年 |
||||
2024年 |
||||
申请金额:万元 | ||||
企业真实性承诺 本企业未申报其他升规入统补助资金,申报资料真实有效,本企业自愿承 担因材料真实性问题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企业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 ||||
企业主管财务负责人(签字): (盖公章) 年月日 |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公章) 年月日 | |||
所在镇街或园区审核意见: (盖公章) 年月日 | ||||
区农业农村委审核意见: (盖公章) 年月日 | ||||
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盖公章) 年月日 |
附件3
大足区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产品加工企业)
贷款贴息申请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从事农业产业 |
£优质粮油、£大足黑山羊、£芳香、£冬菜、£雷竹、£中药材、£蚕桑,£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加工园区。 |
贷款银行 |
|
贷款种类 |
|
贷款用途 |
|
贷款期限 |
|
当年贷款到位数(万元) |
|
当年还款数(万元) |
|
当年贷款余额(万元) |
|
贷款利率% |
|
当年支付利息额(万元) |
|
是否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 |
|
申请贴息标准(1.9%或1.5%) |
|
申请贴息金额(万元) |
|
单位法人(签字盖章): | |
所在镇街或园区审核意见: (盖公章) 年月日 | |
区农业农村委审核意见: (盖公章) 年月日 | |
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盖公章) 年月日 |
附件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
从事农业产业 |
贷款银行 |
贷款金额 |
贷款期限 |
贷款利率 |
实际支付利息额 |
申报贴息额 | ||||
贴息贷款额 |
贴息期限(天) |
贴息率 |
贴息额 |
贴息额合计 | |||||||
单位:万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如有多笔贷款请分别填写并汇总。
附件5
承诺书
区农业农村委:
我单位在申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项目中,郑重承诺,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近两年内未出现产品质量安全事件;2021年度未申报其他财政资金贴息;对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