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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1-0058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1-10-08
[ 成文日期 ] 2021-09-29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1-0058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1-10-08
[ 成文日期 ] 2021-09-29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足农村人居办202121


重庆市大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镇街

为实施好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按照《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及农村厕所革命市级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大足财农20216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重庆市大足区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程俊,联系电话:43780860,传真:43780860

电子邮箱2778465944@qq.com

重庆市大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929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大足区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

实施方案


按照重庆市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分档工作实际,制定重庆市大足区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实施方案。

一、支持范围及建设任务

(一)支持范围

2021年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宝顶镇铁马村、古佛村,邮亭镇九滩村,铁山镇胜丰村、双桥村,雍溪镇慈云村、凉风村,拾万镇长虹村,高升镇旭光村、红光村、太和村。

(二)建设任务

1.户厕改造

总共1800户,其中:宝顶镇铁马村241户、古佛村210户,邮亭镇九滩村163户,铁山镇胜丰村146户、双桥村125户,雍溪镇慈云村300户、凉风村285户,拾万镇长虹村30户,高升镇旭光村90户、红光村110户、太和村100户。

2.公厕建设

总共6座,其中:宝顶镇1座,铁山镇1座,雍溪镇2座,高升镇2座。只能在2021年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中建设。

二、建设标准及支持内容

(一)建设标准

1.户厕改造

按照厕屋内配套便槽和水箱,并连接三格式化粪池的标准进行建设。

2. 公厕建设

应符合《重庆市农村公厕建设改造技术指南》三类农村公厕要求。

(二)支持内容

1.户厕改造

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三格式化粪池、管道、便槽和水箱及其安装,厕屋由群众自行建设。

2.公厕建设

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厕的土建、厕具、化粪池及相关装饰,公厕建设用地由所在镇街保证。

三、建设方式及建设时间

(一)建设方式

1.户厕改造

由镇街提供改厕花名册,全区按照不超过2000/户进行统一招标建设。

2. 公厕建设

由各镇街自行建设,每座公厕补助10万元。

(二)建设时间

202110月至20224月。

四、技术标准

(一)户厕改造

1.改造要求

按照农户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改厕模式,宜用整体式三格化粪池的,可采取塑料或者玻璃钢材质的三格式化粪池;不宜用整体式三格化粪池的,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建式三格式化粪池。有条件的,三格式化粪池出粪口要接入当地污水处理管网;没有条件的,要在出粪口安装污水收集设施或者接入耕作土地自然消纳。

2.技术标准

1)陶瓷类厕具材质需符合GB/T6952的规定,非陶瓷类厕具材质需符合JC/T2116的规定。厕具安装需符合GB/T38836-20206.4的规定。

2)整体式三格式化粪池材质需符合GB/T38836-20205.5.3的规定。整体式三格式化粪池安装需符合GB/T38836-20206.5的规定。

3)现建式三格式化粪池材质需符合GB/T38836-20205.5.3的规定。现建式三格式化粪池安装需符合GB/T38836-20206.6的规定。

(二)公厕建设

建筑面积20平方米,男厕位为1个蹲位和1个站位,女厕位为2个蹲位。土建及装饰材料要符合《重庆市农村公厕建设改造技术指南》4.2的要求,厕具要符合4.3的要求,化粪池要符合4.4的要求,其他相关材料要符合4.5的要求。

五、有关要求

(一)时间安排。各镇街要在1030日之前将户厕改造实施的花名册报送至区人居办,逾期视作放弃,建设指标将另做安排。有公厕建设任务的镇街要在1025日前将建设方案报区人居办备案后拨付资金,逾期将视作放弃,由区人居办另行安排。

(二)摸清底数。各镇要综合考虑气候条件、经济水平、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等因素,结合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规划,在摸清农户实际需求的基础上,明确具体改厕花名册。改厕实行一宅一厕,已改造三格式化粪池、多年无人居住、三年内有搬迁计划或空挂户的农户不列入改厕计划。

(三)加强领导。各镇街要建立“镇负领导责任、村负具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在充分尊重农民改厕意愿的基础上,动员群众改厕,对已有厕屋的或者愿意自建厕屋的农户,优先纳入改厕计划。同时,要为施工方能顺利施工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加强监管。区人居办要加强对施工方的监管,同时各镇要配合区人居办,对群众反馈的问题要及时向区人居办报告。施工方做好日常管理资料的归档工作,对于建设方面的内容必须要有3张相片(即同一角度建设前、中、后各1张)存档。有农村公厕建设任务的镇街要加强对公厕建设的管理,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不得挪作他用,并及时整理归档相关档案资料,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五)强化验收。户厕改造建设任务完成后,各镇要配合区人居办开展验收工作。区人居办组织人员对各镇街实施的项目进行抽查,抽查合格后将资金拨付至施工方。未通过抽查的,由施工方进行整改。合格后再据实拨付资金。有公厕建设任务的镇街在建设完成后自行验收,并将相关验收资料报区人居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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