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4-0003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组织机构简介 | [ 体裁分类 ] | 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3-21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1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4-0003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组织机构简介 |
[ 体裁分类 ] | 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3-21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1 |
[ 有效性 ] |
区农业农村委机构职能(2024年版)
联系方式 |
电话:023-43722062 |
办公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二环南路897号商务中心东楼705室 |
办公时间 |
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9:00-12:30;14:3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机构设置 |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三)规划发展科 (四)财务和审计科 (五)扶贫开发科 (六)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科 (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社会事业促进科 (八)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科 (九)信息宣传科 (十)科技教育科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十二)畜牧渔业管理科 (十三)粮油特色产业和种业管理科 (十四)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十五)耕地质量监管科 (十六)农田建设科 (十七)机关党委 二、下属事业单位 (一)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 (二)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四)区农田整治建设中心 (五)区农业生态和农村能源站 (六)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大足区分校 (七)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八)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职能职责 |
(一)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地方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对区委、区政府有关农业、农村工作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指导、综合协调;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执行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负责全区农业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二)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单位、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配合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贯彻国家扶贫开发政策,拟定扶贫开发规划,组织实施扶贫开发项目,搞好扶贫开发的管理、监督、检查、协调工作。负责重庆市大足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相关改革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六)负责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渔船监督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和灾后生产的恢复工作。 (七)负责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的规划、管理及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和利用。 (八)承担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主管产业产品和绿色食品的开发、上报认证、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监督主管产业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组织名牌农产品上报认证工作,实施农业名牌战略。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农业机械、农产品生产环节(源头)安全的监督管理,同时加强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监管和指导。 (九)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承担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农作物重大虫病害防治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发展畜牧兽医事业的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畜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等。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重庆市大足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上级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工作。强化各类农业项目资金的统筹协调和备案管理。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产业间的综合平衡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 (十三)制定全区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能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管理农业教育、农业成人教育、农民职业教育;负责全区农民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国际交流合作,承担农业外援相关工作。 (十五)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